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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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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987    更新时间:2017-10-17   
截止日期:2017-10-17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主题标语征集活动征集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至10月10日。自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来自各地的LOGO投稿作品356件、主题标语5060条。经专家评审、综合评选,共遴选出广东省“河长制”觉标志(LOGO)获奖作品16幅(一等奖1幅,二等奖3幅,三等奖5幅,入围奖7幅),宣传语获奖作品20条(优秀奖10条,入围奖10条)。现将获奖作品(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有关声明如下:

  1、应征作品应当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包括创意说明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以及复制、剪辑等权利),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权登记。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均视为已认可本方案内容。

  该批获奖作品在公示期间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投诉,获奖作品如存在涉嫌抄袭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直接取消该作品的评奖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监督投诉电话:020—38356193,孙先生

  电子邮箱:gdslhzb@163.com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投稿获奖作品
一等奖: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作者:邱永国(浙江)

 

 

二等奖: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作者:黄月红(浙江)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作者:章子(深圳)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作者:赵圣松(安徽)

 

 

三等奖: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作者:柯中智(广东)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作者:许卫文(广东)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作者:殷明(河南)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作者:张新社(重庆)

 

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和宣传语征集结果公示

作者:郑文全(陕西)

 

 

  广东省“河长制”主题标语投稿获奖作品 

 

  优秀奖 :

  1、五级河长齐担纲,碧水蓝天新希望(作者:王晓明)

  2、粤河长、悦生态、越发展(作者:彭长河 )

  3、五级河长制,广东河长治(作者:靳志凌)

  4、全面推行河长制,广东河湖更美丽!(作者:王玉婷)

  5、争当护河使者,共建生态广东(作者:商晓峰)

  6、河•美广东,长•治久安(作者:彭长河)

  7、为河长点赞,让清水长流!(作者:王守兵)

  8、全面推行河长制,共筑广东河湖美(作者:鞠小林)

  9、五级河长齐行动,水韵生态新广东(作者:谭作军)

  10、全面实施河长制,保护广东母亲河(作者:刘碧华)

 

 

附件二、广东省“河长制”主题标语投稿获奖作品.docx附件一、广东省“河长制”视觉标志(LOGO)投稿获奖作品.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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