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告的征集时间内,共收到符合征集要求的LOGO设计作品43件。评选过程分为初选和复选,全过程均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编号并隐去设计人信息。初选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人员记名投票评选,按得票高低排序,从43份稿件中遴选出8份作品,作为入选我市“创城”宣传标志的候选稿。复选由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领导通过记名投票评选,按得票高低排序,共评出获奖作品3件,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在此,特向所有参与、支持此次征集活动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创城”工作进度及安排,现将具体获奖名单及作品情况通告如下:
请以上获奖者与惠州日报社工作人员联系奖金领取事宜,联系人:王惠珠,电话:0752-2239110。
特此通告。
惠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