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名单为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在此时间内接受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质询。受理质询、举报电话0791—86269826,联系人:刘帅、胡友根。
对于获得一、二、三等奖书法作者,江西省书协将择日进行现场面试,请各位书法作者做好面试准备,面试形式参照中国书协面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将在面试举办前一周公布。
一等奖
熊玲琴(九江) 肖迎春(赣州) 傅丽莎(九江)
朱彦霏(新余) 杨 津(南昌)
二等奖
刘延芳(赣州) 刘 莺(抚州) 朱丽清(赣州)
魏金凤(赣州) 杜 双(景德镇) 童天怡(南昌)
谢妮娜(南昌) 万佩瑩(南昌) 肖 琼(赣州)
田倩玲(赣州)
三等奖
张 钰(赣州) 华露露(景德镇) 旷宇欣(景德镇)
贺微微(九江) 潘 群(上饶) 吴金华(上饶)
王思文 余立明(宜春) 贺 倩(景德镇)
黄小英(南昌) 周群英(上饶) 郭 姝(吉安)
郭俞兰(吉安) 宁苗苗(赣州) 卢俐杉(景德镇)
张智晖(赣州) 李秀萍(抚州) 张兰平(南昌)
邹艳华(南昌) 廖小红(南昌) 侯璐瑶(宜春)
优秀奖
耿鑫阳(景德镇) 刘雅纯(南昌) 李紫伟(上饶)
黄雪婷(萍乡) 王 田(景德镇) 许婉媛(新余)
沈丽红(九江) 李美红(宜春) 李双晴(景德镇)
过细梅(南昌) 曾 芹(赣州) 吴淑琴(抚州)
程小霞(南昌) 谢岳月(南昌) 肖 琼(吉安)
欧阳宇晴(抚州) 郑文茜 蒋冬梅(吉安)
叶显芸(赣州) 廖金燕(赣州) 张丽英(赣州)
黄 蓉(抚州) 刘 桃(宜春) 黄晨曦(景德镇)
杨瑞英(赣州) 宋 丹(吉安) 肖 洁(吉安)
蔡 琪(景德镇) 黄芷璐(南昌) 朱清兰(南昌)
吴少华(宜春 王蔓莉(景德镇) 林玉珍(景德镇)
宁红伟(上饶) 曾爱忠(赣州) 曾莉君(赣州)
麦惠芳(赣州) 赵 阳(宜春) 邹淑萍(吉安)
徐艳丽(景德镇) 孙华美(赣州) 杨美清(上饶)
李春雨 熊 珊(宜春) 罗贤隆(南昌)
黄冠红(南昌) 王 景(南昌) 贺 林(南昌)
谢海芸(赣州) 杨 思(南昌) 蒋 波(上饶)
入展名单
赣州(35)
林浩琦 陈 丹 袁琳玲 高宇燕 杨 敏 秦淑芳 扶德玲 张华琴
朱敏菁 郑文娟 王志玲 黄义玲 李雪萍 林 斐 石金丽 赖连英
危秋香 张文华 刘珺琳 蔡晓燕 陈阳秀 郭心雨 董小琴 段清清
张佳佳 谢淑华 钟国庆 邱红怡 刘 燕 赖立英 钟雪燕 段春风
刘 璐 陈 扬 廖秀兰
宜春(30)
朱彩霞 刘丝蕾 金 丽 袁绍波 舒芳芳 陈凤花 万宜岚 邹艳春
江 玮 张 慧 陈艳芳 聂小红 袁丽娟 欧阳小艳 邵 薇 刘喜花
熊清华 袁琴华 熊 文 付婉霞 谢 婷 曾锦红 林 萍 李 凡
邱京华 叶 莉 李文晔 段瑞平 刘余娟 滕璐艳
景德镇(21)
陈星怡 洪美华 徐美珠 蔡 洁 李双晴 潘 慧 郑怀诗 欧阳嫄
黄丽华 汤玉婷 赵丹丹 张潇滢 汪芯竹 卢丽萍 余幼玲 孙月珍
李素琴 金巧桃 秦 艳 王 薇 高惠凡
南昌(18)
吴冰清 赵诗露 熊 蓉 田瑞香 余定兰 程 晖 詹 腼 邓影露
严 瑮 黄 颖 朱 婷 罗 珺 李小霞 徐小玲 周 玮 陶淑琴
罗圣芳 徐小玲
吉安(18)
肖 翠 邹 骏 康惠程 王玉莲 谢文英 毛雅慧 曾 卒 肖睿静
刘小艳 傅雅辉 肖 蓉 唐跃琴 邹淑萍 施继珍 周 颖 稂琦瑛
曾 晶 郭 慧
上饶(18)
徐碧波 申一帆 薛迎湘 温 新 姚凯旋 徐妍蕾 师红丽 周翠红
王英英 徐茶娇 石茶莲 张丽琴 温丽华 孙旭玲 周群英 张 旸
胡易琳 柴丽君
九江(16)
何盛荣 倪 俊 周聪聪 陈丁丁 袁 红 杨文娟 罗 雪 曾 丽
占爱华 曹晓芳 邱筱琼 刘 苑 陈 芳 周小萍 刘小芬 周安枝
抚州(9)
余 琼 甘露露 邓若男 刘佳乐 黄金英 米京京 江 莉 占会平
蔡咏申
萍乡(5)
晏 华 王 娜 李蔓清 谢琼梅 王 敏
鹰潭(2)
卢玲秀 程 雯
新余(1)
李永会
关于江西省第三届妇女书法展
评审标准、结果公示、获奖作者进行面试、退稿作品集中邮寄的说明
一、关于评审标准
江西省第三届妇女书法展览评审已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完成,江西省书协特邀请来自湖南、湖北、河南等省中青年书法家吴贤军、樊利杰、魏晓伟、何岩、于有东作为此展评委。关于此展评审标准,中国书协副主席、省文联副主席、省书协主席毛国典在展览评审前专门召开现场评审预备会,与诸位评委达成以下共识。
1、根据征稿启事要求,凡是超过规定尺寸的,直接落选。
2、章法、字法处理得当,无硬伤。凡是出现错别字、异体字影响作品阅读的,直接落选。
3、凡是临摹或者集古人作品的,直接落选。
4、书法作品是从经典法帖中来,有出处,不鼓励学习今人、时风,对于取法今人的,直接落选。
5、鼓励取法多元化,对于甲骨文、金文、石鼓文、小篆,魏碑等书体,八大山人、邓石如、赵之谦、郑盙、吴昌硕、于右任等明清民国时期书法,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鼓励。
6、多件作品形式高度雷同的,且出自同一地市的,评审中不优先考虑。
省书协评审标准是按照中国书协当前评审导向进行,对于有不同意见的,我们给予尊重。
二、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天内,接受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质询。受理质询、举报电话0791—86269826,联系人:刘帅、胡友根。
三、关于获奖作者现场面试
对于获得一、二、三等奖书法作者,省书协将择日进行现场面试,请各位书法作者做好面试准备,面试形式参照中国书协面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将在面试举办前一周公布。
四、退稿作品集中邮寄
展览结束后,所有来稿一律退稿。为了方便偏远地区作者退稿,省书协特开通邮寄退稿通道。凡同意以下条件的地市作者可以联系省书协工作人员进行邮寄退稿。
1、退稿邮费到付。
2、请将详细收件地址、联系人、手机发送到邮箱2784682695@qq.com,并标明展览名称、奖项等级。例如,姓名:张三,收件地址:南昌市八一公园,手机:1234567989,展览名称:江西省三届妇女展。奖项:一等奖。
3、请在发送地址后主动与省书协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万美红 联系电话:0791—86269826
4、截止办理时间:2016年8月5日(节假日不上班),正常上班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