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云台山景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秉承集思广益、众筹智慧的原则上,景区向社会开展了云台山吉祥物设计公开征集活动。
经过网友投票、现场游客投票、专业评审委员会的严格甄选和评审,在云台山景区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最终选出云台山吉祥物设计优胜奖1名。
获奖作品为:2号参赛作品(贝塔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奖励人民币30000元。(注:因竹林七贤卡通形象征集作品,均未达到评审要求,奖项空缺。)
设计优胜奖作品:
设计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设计优秀奖作品:
云台山吉祥物17号作品(张明远)
云台山吉祥物1号作品(贝塔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云台山吉祥物12号作品(王寿涛)
云台山吉祥物19号作品(郭文俊)
云台山吉祥物20号作品(唐蒙蒙)
竹林七贤29号(贝塔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竹林七贤30号作品(贝塔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竹林七贤31号作品(河南创意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竹林七贤36号作品(肖冰)
竹林七贤37号作品(唐蒙蒙)
同时为感谢广大网友和游客的积极参与,景区随机抽取10名幸运网友给予100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在现场投票的游客中随机抽取10名幸运游客给予500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以下为中奖名单:
幸运网友:@Paranoid,@杨鹏举,@海阔天空,@邱伟,@云台之巅,@宋莉莉,@涓涓细流,@ZSH,@焦利安,@马放南山。(微信后台均已回复,看到回复可拨打回复中的电话咨询。)
现场中奖游客: 张葵花、李海山、袁娜丽、常涛、李明君、任艳萍、张凌云、宋军亭、蔡源、宋佳琦。(以上人员均已电话或短信通知。)
特别声明
1、以上所有奖励均不含税,个人收入调节税(20%)由主办单位自动扣除。获奖公司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获奖作品的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应征设计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即焦作云台山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除按本启事规定向获奖者支付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其它报酬。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应征者一旦投稿参加应征和获奖,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联系方式
1、请所有获奖者尽快将身份证正反面图片(JPG格式)、个人(或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行、获奖作品的源文件发送至邮箱:775901559@qq.com。
2、联系人:芦先生:13569162556。
3、兑奖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到期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云台山百家岩综合服务楼24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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