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张琪): 3月29日,吉林省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召开。吉林省工商局联合多个部门开展商品质量提升、品牌消费培育、食品安全保障、诚信吉林旅游等八项行动,并计划在2018年底前在每个县(市、区)分别创建8个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优化消费环境。
以长春市、吉林市为试点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吉林省工商局联合中省直24个部门共同建立了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好《意见》,吉林省工商局又印发了《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方案》,以指导工商系统开展创建活动,并明确以长春和吉林为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各市(州)工商局分别选择一至两个县(市或区)作为试点单位,长白山、梅河口、公主岭独立开展试点工作。
开展“安全消费在吉林”八项行动
吉林省工商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托开展商品质量提升、服务领域维权、品牌消费培育、食品安全保障、诚信吉林旅游、金融安全消费、公共服务规范、消费价格放心八项行动,以城市重点消费区域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为重点,引导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18年底前在每个县(市、区)分别创建8个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店、企业),努力优化消费环境。
启动吉林省消费环境评价研究工作
为客观准确评价吉林省消费环境,把握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满意度变化趋势,跟踪监测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和营商环境,吉林省工商局会同长春财经学院成立《吉林省消费环境评价研究》课题组,启动吉林省消费环境评价研究工作,作为“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吉林省工商局以国家统计部门宏观数据为基础,以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维权数据为依据,并结合现场发放的14000余份调查问卷,从消费安全环境、消费诚信环境、消费维权环境以及消费者基本满意度4个维度设计指标开展消费环境指数研究,数据充分反映了吉林省和省内各市州的消费环境状况。
据了解,在东北三省,吉林省是首个开展消费环境研究的省份,在全国也排在前五。通过消费环境的调查研究可以看出,吉林省消费环境总指数较高,消费环境整体较好。各市州消费环境综合指数测评得分最高的是吉林市,第二是通化市,长春市位居第三。
从消费总体水平可以看出,农村和城镇居民消费水平逐年增加,并且在精神层面的消费亦逐年增加,各个指标均呈持续上升趋势,发展势头良好,但城乡之间仍有一定差距。
从消费环境指数分类方面来看,消费安全环境整体满意度较差,以68.51分居于末位,而消费诚信环境类指数、消费维权环境类指数、消费者基本满意度类指数均在70分以上。由此可见,消费者对消费安全环境非常重视,消费安全环境尚有较大发展空间。
打造“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品牌
“放心消费在吉林”形象标识。吉林省工商局 供图
吉林省工商局还通过媒体广泛征集“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官方标识(LOGO),截至3月5日,共收到来自浙江、广东、上海等16个省市102人次创作设计的166幅作品。
3月9日,吉林省工商局组织召开了“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官方标识征集作品评审会。通过初审、复审、终审,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2件、三等奖作品3件。其中,一等奖作品的寓意是以“爱心”与“一双呵护之手”为创意主元素,图案中心由四个“吉”字构成,并融入心形,从而体现处处放心的理念,以及“吉林”地域文化特征,彰显出“放心消费在吉林”的主题内涵,该作品作为“放心消费在吉林”官方标识从即日起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