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公示的标志图案侵犯其他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内容,由标志图案作者负责。该标志图案经公示确认后,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镇江市教育局所有,其他人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公示期2017年1月4日-10日。
征集活动获奖名单:
一等奖 洪鹏华(厦门)
二等奖 卢伟芬(镇江)王奂栋(无锡)
三等奖 刘剑波(常州)顾宏宇(镇江)完晨(镇江)
(请获奖人员及时与评委会办公室联系领奖事宜,联系人:马正汉,电话:0511-88916322)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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