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石嘴山高新区整体形象,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宣传,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石嘴山高新区LOGO”形象设计方案,现将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logo形象和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15日
三、作品设计要求
1.围绕石嘴山高新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发展新材料和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两大主导产业,打造国家级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突出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的特点,体现高新园区、绿色园区、低碳园区的发展理念。
2.构图新颖,设计简洁,寓意深刻,应用性强,可用于宣传册、网站、文件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各类载体上使用。
3.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4.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5.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BMP格式。
四、评选办法
1.由高新区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2.初选作品5件,从初选的5件作品中确定1件为录用作品。
3.初选作品奖励2000元,最后录用注册作品奖励5000元。
五、作品投寄
1.文本稿件请邮寄: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566号(石嘴山高新区管委会),邮编:753000,联系人:马旭红 联系电话:0952-2167816,请在信封上注明“logo应征”字样,电子版文稿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szsgxqbgs@163.com。
2.来稿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
六、其他说明
1.来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有涉及到版权问题,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2.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均归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对设计不完善之处有进一步修改的权利。
3.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石嘴山高新区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