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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万元 2018首届“丝路明珠 魅力银川”全域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征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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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9453    更新时间:2018-07-25    截止日期:2018-09-15
    为全力将银川建设成为宁夏“全域旅游”核心区,进一步挖掘我市特色旅游商品,提升我市旅游商品的品质,推出具有银川代表性的旅游商品品牌,宣传展示“天下黄河富宁夏 塞上江南美银川”,黄河、草原、大漠、湿地、长城、恐龙、岩画、温泉、喀斯特地貌等复合型旅游资源以及贺兰山传奇、长城文化、黄河文化等多元文化旅游特色,提高银川对外知名度,特举办“2018首届‘丝路明珠 魅力银川’全域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一、活动主题
    丝路明珠 魅力银川
    二、主办单位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
    银川市旅游协会
    三、承办单位
    银川体育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银川晚报会展旅游有限公司
    四、媒体支持
    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网、新华丝路网、中国金融信息网、中国旅游报、网易、新浪、腾讯、搜狐、同程旅游、西部大开发杂志、西部决策网、黄河丝路网、大公报、文汇报、华兴时报社
    五、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6日至10月10日
    (一)作品征集:7月16日至9月15日
    (二)作品评选:9月16日至10月5日
    (三)公示时间:10月6日至10月10日
    六、参赛参评作品要求
    (一)作品设计主导思想
    结合银川市全域旅游或旅游商品市场需求,富有创意、吸引力,旅游过程中可供游客购买、使用的旅游资源。作品设计可结合节日、纪念日、旅游景区以及出国访问、赠送亲朋好友、公关庆祝活动等方向展开。设计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应体现时代性、情谊性、新颖性、纪念性、实用性、工艺性及收藏性等;
    (二)参赛参评作品范围
    新创作品及进入市场的商品(凡在全国、区、市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商品不再参加参赛参评活动),作品形式包括:①手工艺及工艺美术品;②适合旅游者购买的都市工业作品;③样品或概念设计模型;④外包装设计样品(须与作品配套);
    (三)设计的作品技艺、材质不限,体积不宜过大,重量不超过50公斤;
    (四)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不包括食品,烟酒等类商品,参评作品不限。
    七、参赛参评资格及报送要求
    (一)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院校、设计公司以及设计师、设计爱好者等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参评;
    (二)投稿者须保证提交的参赛作品是新完成的原创作品; 
    (三)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四)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以上问题,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五)参赛者可将作品寄送至组委会。详细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阿之轴227号,CBD保险大厦19-1904室,联系电话:0951-6047840,邮编750001。或将电子版发送至大会指定邮箱:ycttgs@163.com。
    八、评比办法
    本次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参赛作品的评选由主办方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委会进行评审。
    九、奖项设置
    (一)金奖1名:奖金3000元(含税)、获奖证书
    (二)银奖3名:奖金1600元(含税)、获奖证书
    (三)铜奖5名:奖金1000元(含税)、获奖证书
    (四)优秀奖30名:奖金500元(含税)、获奖证书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向全国各省旅游协会发出邀请,面向全国征集作品;
    (二)设计费、邮资费以及制作模型、样品、产品等费,均由参赛参评者自行负担;
    (三)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积极动员本辖区内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设计爱好者参与活动;
    (四)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获奖作品作者签订《承诺书》、《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版权与解释权归承办单位所有。
    (五)本次大赛获奖名单拟在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网、新华丝路网、中国金融信息网、中国旅游报、网易、新浪、腾讯、搜狐、同程旅游、西部大开发杂志、西部决策网、黄河丝路网、大公报、文汇报、宁夏日报、宁夏卫视、宁夏电视台公共频道、宁夏电视台经济频道、宁夏交通广播电台、宁夏旅游广播电台、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新消息报、宁夏财经网、华兴时报社、银川日报、银川晚报、银川新闻网、银川电视台、银川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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