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龙腾社区片区共建共治共享联盟征集LOGO
西乡街道
龙腾社区片区共建共治共享联盟
征集LOGO啦~~
各位脑洞大开的设计师
你们在哪里?
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好吗?
主题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上级有关精神,宝安区西乡街道拟以龙腾社区为试点,在社区内成立片区共建共治共享联盟。
现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联盟LOGO设计征集活动,以体现“党建引领、民主议事、多元参与、求同存异、成果共享”的联盟宗旨,提升联盟整体形象辨识度。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
征集对象
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任何组织或个人限提交不超过两个方案
投稿方式
邮箱:285137440@qq.com
邮件标题“logo投稿+单位或个人名”
联系电话:杨小姐0755-27932113
附上姓名、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如作者来自著名设计团队(公司)或参与设计过国内其他著名形象标识,请对个人和集体事迹、代表作品作简要介绍。
具体要求
1.要求独创性和唯一性,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气息,能够体现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精神内涵(了解社区联盟具体做法,请加入西乡街道微信公众号“新西乡记”,参考《龙腾社区双龙片区共建共治共享联盟章程》);
2.电脑软件绘制,像素不低于150dpi,JPG格式,并附上矢量图;使用手绘的请用相机或扫描仪获得清晰图像后,再用JPG格式上传;
3.提供LO G O的文字说明,包括技术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和思念说明(寓意、背景、意义等);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图案相混淆。如参考别的作品创造,需写明作品元素借鉴来源。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5.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
评选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3000元)
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2.所有获奖的应征作品,一旦选用,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我街道所有。我街道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并将最终选定作品作为试点和全街道推广LOGO。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西乡街道。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龙腾社区双龙片区共建共治共享联盟
章 程
第一条 联盟性质
龙腾社区双龙片区共建共治共享联盟为松散型非法人机构,是以驻片区单位、业主、党员和居民志愿者为骨干组成的民主议事机构,接受龙腾社区党委领导,接受龙腾社区居委会指导。
第二条 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区自治共治,探索“党建引领、民主议事、多元参与、求同存异、成果共享”的新型社区治理途径,激发活力、形成合力,解决社区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社区治理能力。
第三条 加入联盟的条件
(一)团体会员
拥护联盟章程的辖区内所有单位、社会组织、协会均可加入。
(二)个人会员
拥护联盟章程的在辖区居住、工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加入。
第四条 加入联盟的程序
(一)提出书面申请;
(二)联盟会议讨论通过。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联盟各项活动权;
(三)享有联盟组织的项目的优先获得权;
(四)反映情况,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关心、支持联盟的各项工作,宣传联盟的思想和理念,维护联盟的信誉;
(二)执行联盟协议,承担联盟委托的工作;
(三)提供有关社区服务的各项信息。
第七条 联盟职责
(一)面向党员开放互动;
(二)组织邻里守望,义务巡逻防护;
(三)开展社区市容环境督导、协调工作,倡导居民自觉维护美好市容环境;
(四)面向社区青少年开展安全教育、心理辅导、社区互助培训等;
(五)丰富社区老年人文化生活,引导规范各类文体活动;
(六)面向社区弱势群体开展救助帮扶活动,服务对象包括:空巢老人家庭、问题边缘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来深建设者、单亲家庭、长期重病患者家庭、残疾人家庭、孤寡家庭;
(七)通过社区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化解内部矛盾纠纷。
第八条 联盟组织机构
联盟成立召集人制度,主要负责收集社情民意,召集联盟成员联席会议以及议定重大事项。设置召集人1名、联络员若干名,联络员主要由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主任、网格员、驻片区企事业单位代表组成。召集人、联络员的产生均由社区居委会提名,社区党委决定。
第九条 工作机制
每月一次联盟会议。联盟成员单位共同分析社区治理服务问题,研究讨论解决措施,协同开展工作,切实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若遇重要情况,成员可提请召集人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联盟议事程序
联盟通过五员下访、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网络等途径收集、筛选社区公共事务问题,经联盟联席会议讨论后自主协商解决问题,同时报社区党委备案,必要时,社区党委及时约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及使用
经费来源为各级党委、政府对联盟的扶持,企业赞助或其他形式单位和个人的社会捐助。
联盟经费主要用于联盟组织的公益项目,联盟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实施的项目。项目资金使用接受社区党员群众及街道党工委监督,使用情况必须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第十二条 附则
联盟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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