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广大作家、艺术家的创作热情,以饱满的激情、生动的笔触、感人的形象讴歌美好时代,抒写火热生活,进一步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传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从即日起开始首届“三河文艺繁荣奖”文艺作品征集评奖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河文艺繁荣奖”评奖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花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推动创作更多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坚持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三河市文联
承办单位:三河市浩然文学研究会
三、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评奖时间:自2018年1月开始
公布评奖结果:2018年4月
颁奖时间:2018年5月
四、征稿类别
参评作品须为200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公开出版的个人专著(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一)文学作品
1、小说:长篇小说、中篇小说集、短篇小说集(含小小说)。
2、散文:散文集(含杂文、随笔、游记)。
3、诗歌:诗集。
4、报告文学:报告文学集(含纪实文学、传记)。
(二)艺术作品
5、书画摄影:书法作品集、篆刻作品集、美术作品集、剪纸作品集、摄影作品集。
五、奖项设置
“三河文艺繁荣奖”共设立5个奖项: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艺术(书画影);每个奖项又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5个单项奖各评出一等奖作品1部,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作品3部,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作品6部,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作品10部,奖金各1000元。共奖励100部作品。
六、作品要求
(一)投稿数量不限。在评奖年度内公开出版的长篇小说、中篇小说集、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报告文学集、书画集、篆刻集、剪纸集、摄影集等方面的作品均可申报。参评作品须为独立创作的作品,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参评。
(二)参评作品须为纸质公开出版的作品。作品内容须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讲述中国故事,思想内容健康向上,紧扣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可读性。
(三)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标准评价作品。把群众评价和专家评议与发行量、阅读量、点击率等有机统一起来;把深入基层、受到群众欢迎作为重要依据;把社会声誉和艺术成就作为参评的前提条件,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文艺工作者倾斜。
七、参评作品投寄方式
申报参评须填写“三河文艺繁荣奖参评申报表”(链接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slunnx7),并提交参评作品原件2份(资料不退,作为浩然文学纪念馆永久收藏)。已获奖或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的作品应注明。本次评奖不收报名费和参评费,征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如有违反,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
请将您的作品连同“三河文艺繁荣奖参评申报表”一并寄到:河北省三河市泃阳西大街文化中心C座五层518室 刘欢(收) 邮编:065200
同时,将您填写好的“三河文艺繁荣奖参评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127141199@qq.com。
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三河文艺繁荣奖”微信公众平台(直接搜索“三河文艺繁荣奖”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关注即可)。
评奖办电话:0316-7706599
联系人:刘 欢
手 机:133 6362 6594
“三河文艺繁荣奖”评奖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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