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将于2018年10月在青岛举行。为把本届省残运会办成“传承残奥理念、实现文明共享、展示青岛风采、争创全省一流”的体育盛会,根据筹备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会徽、会歌、吉祥物和主题口号。
本次征集活动由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青岛市音乐家协会、青岛市美术家协会、青岛市作家协会、青岛市书法家协会、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现将征集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山东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主题口号。
二、应征资格
所有关注山东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总体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体现残疾人运动的特点,体现“平等、参与、共享”的思想,营造“快乐运动、追逐梦想”的运动会氛围。
(二)应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歧视残疾人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否则将被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国际、国内残疾人运动会及各类体育赛事的标志物。
(四)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青岛独特的文化底蕴,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五)应征者寄送和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应征者提交的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归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独家所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四、作品具体要求
(一)会徽:
1、将青岛独特的地域文化内涵与残疾人运动会精神融合,包含“山东省第10届残疾人运动会”、“2018”和“青岛”等要素,创意鲜明,色彩明快,内涵丰富,具有时代感、艺术性及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构图、创意独特,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残疾人体育韵味。
2、作品应采用A4图幅,印刷标准不超过四色。制式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会徽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创意说明,主要阐述会徽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与会徽同时递交。
(二)会歌:
1、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体裁形式不限,合独唱皆可,长短适中,易于传唱。
3、体现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精神。
4、时间长度在4分钟左右。作者要提供歌词文字稿、五线谱或简谱,制作音乐样带(CD、VCD、MP3或WAV),并附文字说明。
(三)吉祥物:
1、体现体育特征、时代特点和山东省、青岛市文化特色,具有中华文化内涵,活泼、可爱、亲和、喜庆的卡通形象;创意鲜活,构思新颖、造型简洁、色彩明快、吉祥欢乐,设计可抽象、可具象,可单体、可成套;具有商业开发价值,能广泛运用于特许产品、三维动画及省残运会景观塑造。
2、作品电子版采用JPEG格式,多角度渲染多图。吉祥物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要求与吉祥物成品同时递交。
(四)主题口号:
全面展示山东省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青岛市残疾人运动事业的蓬勃发展,既突出山东省第10届残疾人运动会的精神,又能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价值观,口号要简洁响亮、好记好懂,富有感情色彩,能打动人心,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接受,有较强的启迪、动员或教育意义。文字掌握在16字以内,并附文字说明。
五、报送要求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24:00时止。以快递方式进行应征的作品,以邮递时的邮戳日期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应征的作品,以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送方式
1、应征者应先到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下载报名表格(http://www.qdpf.org.cn/),填写并注明参赛类别,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应征的相关文件可以通过邮寄(含快递)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作品和《报名表》的电子版应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山东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主题口号(会徽、会歌、吉祥物)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留原件。
3、报送地址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银川西路67号动漫产业园D座103
电话:0532-68996198 15020028028
联系人:蓝光林
电子邮件地址:sdcanyunhui10@163.com
六、评审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省筹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
七、创作版权费设置
(一)会徽设入选作品1份,创作版权费10000元,优秀作品2份,创作版权费各4000元。
(二)会歌设入选作品1份,创作版权费10000元,优秀作品2份,创作版权费各4000元。
(三)吉祥物设入选作品1份,创作版权费10000元,优秀作品2份,创作版权费各4000元。
(四)主题口号设入选作品1份,创作版权费3000元,优秀作品2份,创作版权费各1000元。
(五)以上创作版权费含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