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沁水文化旅游竞争软实力,全面提高沁水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做强做大沁水旅游品牌形象,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沁水旅游形象主题宣传语。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沁水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沁水县旅游文物局、沁水文联、沁水广播电 视台、《今日沁水》报社、沁水信息中心
二、作品要求
1、旅游形象宣传语要求充分彰显沁水旅游的独特性、差异性,能够反映沁水旅游的内涵、优势和品位,主题鲜明,内容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冲击力、感染力、亲和力和宣传推介效果。
2、中文,字数一般控制在l0个以内,不超过16个字。
3、应征作品须格调健康向上,易于传播推广,另附尽可能详细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4、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投稿方式
参赛者下载网络公告后附《征集表》,一律采用word文档形式填写,以“作者名+手机号”为文件名,参赛作品分别以电子文档邮件发送和打印文字稿邮递或传真同时投稿,二者缺一视为无效投稿。
1、信件邮寄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旅游文物局办公室403收 (龙港镇新建西街248号)
邮编:048200
2、传真投稿
传真号:0356—7028386
3、网络投稿
邮箱地址:3259650931@qq.com
4、联系人:马丽 电话:0356—7028386
5、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评选奖励
1、征集活动公告将在沁水县政府网、沁水旅游微信平台、今日沁水、沁水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发布。
2、征集到的沁水旅游形象宣传语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最终确定结果及奖励等次。
3、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奖品。经费由县旅游文物局列支。入选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公示公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2、应征作品必须字迹清楚,便于识别。同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并注明“沁水旅游形象主题宣传语”字样)等信息,以单位团体名义参与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3、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热忱期盼和欢迎国内外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附件:沁水旅游宣传主题语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