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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监狱形象标识有奖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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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230    更新时间:2018-04-11    截止日期:
    为凝练江苏监狱人文精神,构建江苏监狱文化形象,增强我省监狱人民警察职业认同和使命感,推动我省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省监狱系统开展江苏监狱形象标识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江苏监狱形象标识。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监狱系统民警职工进行征集,应征作品数量不限。
三、基本要求
(一)体现价值理念。传达监狱机关公正文明执法职业形象,体现江苏监狱崇高的价值追求和丰富的精神内涵,满足我省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对江苏监狱形象战略及视觉识别风格的期望。
(二)体现职能属性。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充分体现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职能属性,凸显监狱人民警察的职业身份。
(三)体现历史底蕴。凝练江苏监狱历史沿革和光荣传统,形象展示我省监狱的深厚积淀和丰富内涵。
(四)体现地域文化。充分结合江苏地域特色,挖掘地域文化元素,对我省自然地理背景和人文风俗进行高度概括,体现在形象标识当中。
四、投稿要求
(一)投稿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纸质文件(A4规格)一式两份,彩色稿、黑白稿各一份。电子文件包括设计稿源文件和生成的jpeg格式图片,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并刻录成光盘。投稿日期截止2018年5月30日。
(二)每份投稿需附设计和创意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三)每份投稿需附原创声明和授权承诺书,由作者本人签名。
五、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88号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形象标识投稿)
邮    编:210000
联系电话:025-86265174
六、评审和奖励
省局对投稿作品开展集中评审,对优秀设计作品给予表彰奖励。
七、活动声明
(一)优秀投稿作品将适时通过江苏监狱网、电子政务平台、“双微”平台公示。
(二)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投稿作品使用权、注册权、版权归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所有。
(四)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在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修改。
(五)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公告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六)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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