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弘扬地名文化,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城市形象,增强地名文化内涵,传承博爱文脉,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全域旅游发展,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博爱县城区河道和公园名称,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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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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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征名河道和公园
1.市人民路明渠(上秦河分水口至滨河路,再向东到铁路)
2.发展大道明渠(团结路至幸福河)
3.鸿昌路明渠(团结路至勒马河)
4.团结路明渠(下秦河分水口至发展大道,再至团结路到鸿昌路)
5.鄈城路明渠(科技路至文化路)
6.滨河路明渠(市人民路至发展大道)
7.高速路口公园
8.滨河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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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理念
城区河道和公园应该以具有历史内涵和区位优势的名称为主元素,要有博爱历史、人文、地理特点,符合本地审美观,雅俗共赏、好找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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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要求
1.城区河道和公园名称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汉字字形和字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每条河道的名称需附文字说明,不注明阐释内容的为无效投稿。
3.拟命名作品名称应标注汉语拼音。
4.不能使用外国名命名。
5.每位参与者提供的案名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与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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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8年5月8日0时整—2018年5月18日24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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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最终采纳的命名,奖励人民币500元(多人共同报送的命名并采纳的,平分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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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2018年5月20日前将文稿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aslggk@163.com(需将文稿注名为“博爱县城区河道和公园有奖征名-姓名”),若投送纸质文稿,可送县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石江民收。联系电话:861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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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式
在2018年5月20日左右,由中共博爱县委宣传部组织评选组进行评选和确定。命名确定后,由民政局依据相关规定,履行命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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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来稿须含著作人姓名、所属单位或家庭住址、手机号码;
2.所有得奖者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所有来稿恕不退还;
3.本活动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