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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民族团结进步徽标”、“玉树民族团结主题歌”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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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4114    更新时间:2018-05-10    截止日期:2018-06-15
    为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努力夯实基层基础,聚心汇力,确保2018年我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玉树州创建办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徽标”、“民族团结主题歌”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玉树民族团结进步徽标”、“玉树民族团结主题歌”。
二、征集时间
2018年5月5日—2018年6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1.徽标设计要具有玉树元素,能直接反映出玉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2.歌曲作品要大力弘扬玉树州民族团结,反映玉树州独特的人文风尚和伟大的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精神、反映玉树人民“感恩、知恩、铭恩”意识及玉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繁荣景象,展示“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独特魅力和玉树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等;
3.徽标设计及歌曲创作要突出主题、真实,严禁抄袭。
四、评选规则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作品须有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
2.主办单位将邀请专业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最终入围作品;
3.最终结果将在6月下旬公布;
4.获选的作品将在9月进行集中表彰与奖励。
五、投稿方式
投稿分为现场投稿和网络投稿两种方式:
现场投稿地址:玉树州创建办(州政府主楼4楼民语办),请作者自行备好作品纸质档及电子档各一份,并注明作者名称及联系电话。
网络投稿请将作品电子档附上作品创意说明(电子档),并注明作者名称及联系电话后发送至活动指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土登旺堆,联系电话:0976—8831322
电子邮箱:ysmclb@163.com 
六、相关说明
1.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获奖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归主办方所有,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获奖作品,一经查实,由主办单位取消其参评资格,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由侵权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玉树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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