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口号标语
2000元 上虞区乡村旅游形象口号(宣传语)征集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758    更新时间:2018-05-14    截止日期:2018-06-10
我们征集乡村旅游形象口号哟
为全力推进上虞乡村旅游发展
促进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助力“品质之城”建设
实现乡村振兴,
在此,向全社会征集
上虞乡村旅游形象口号,
有才的你,不要错过哟,
让我们一起来提高
上虞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征集内容

上虞区乡村旅游形象口号(宣传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三、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

四、投稿方式

微信投稿: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参与投稿
邮箱投稿:296581304@qq.com
联系人:应昊翔  0575-82508316

五、投稿要求

1.形象口号需要体现上虞乡村旅游的特色,有较高的识别度,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便于传播。
2.每条形象口号建议在10字以内,并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3.投稿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并附投稿人联系方式。
4.投稿作品应保证为投稿人原创,不得与国内外已使用或已发表的形象口号、宣传用语等重复,不得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投稿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评选程序

1.初选: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36条。
2.评审: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名;
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名;
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
入围奖30名,奖励上虞旅游特色礼品一份/名。
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八、特别声明

1.凡获奖作品,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后,其知识产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
2.如遇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作品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3.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4.本次参与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绍兴市上虞区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