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商河旅游商品的设计水平,丰富旅游商品类型,打造一批游客“看得上、带得走、送得出”的旅游商品,现定于10月25日—12月5日举办第一届商河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举办时间
征集作品时间:10月25日—12月5日
作品评选和颁奖时间:12月5日—12月15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商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商河县农业局、商河县商务信息中心、商河县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济南工业设计学会、济南市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分会
三、参赛对象
所有对旅游商品设计有兴趣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赛
四、作品要求
突出商河地方特色,以鼓子秧歌、温泉、生态等为元素,设计出纪念性强、创新新颖、精巧美观、方便携带、经济实惠,且利于批量生产和市场化,能成为商河对外交往、商务往来的精美礼品和旅游购物商品。
五、评分标准
1、地域性:展现商河特有的地域特色及文化背景。
2、创新性:产品创意新颖、独特,易被旅游者接受,具有时尚感,不落俗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3、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4、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
5、市场性:具有生产可行性和市场经营的较好效益;具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6、环保性:提倡节俭,符合环保要求,杜绝过度包装。
六、评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和公众评选相结合的形式,邀请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审组,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评选,并组织公众开展网络投票(商河旅游官方微信),专家认定和公众投票按8:2的比例加权产生评选结果并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及证书。
注:以上奖项如存在无参赛作品符合评比标准的,该奖项可空缺。
八、参赛方式
参赛者关注商河旅游官方微信了解活动细则,下载相关报名表格。
1、实物(样品)及相关材料请送至或邮寄至商河县银河路交通大厦1802室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2、参赛作品电子版请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shlylogo@163.com。
参赛者请按大赛活动时间安排报名和送交作品,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
联系人:田涛电话:0531-68788007
九、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团体或个人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已获过国家、自治区及市本级相关旅游商品评比活动奖项的商品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2、参赛作品电子版采用TIF或JPG格式,图片分辨率100dpi,A4幅面,版式自由设计,设计作品附简要说明,阐述作品主题、设计理念、结构工艺、使用材料、预计成本和市场价格等。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中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3、版式内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文字、符号,否则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4、参赛实物(样品)重量原则上不超过5公斤,外包装尺寸原则上不超过50cm*50cm*50cm。
5、参赛者需保证所投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6、报名参赛的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7、凡参赛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不含已投放市场的商品),作品一旦投入生产使用,设计者享有署名权。
8、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在参投作品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9、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10、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