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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高明旅游形象标语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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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41    更新时间:2016-10-29    截止日期:2016-11-15
为提升高明旅游品牌形象,创新高明旅游形象主题定位,现在要为高明全域大旅游发展寻找最佳的旅游形象宣传标语。

征集内容
高明区旅游形象宣传标语

征集要求
1
主题突出:能全面准确反映高明旅游形象及旅游主题,充分体现高明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景区特色风光、旅游资源、人文习俗、历史文化等见“文化高明”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文体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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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凝炼:旅游宣传口号最多12个字,具有感染力,特色鲜明,文字精炼,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


3
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切后果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

4
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投稿应征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高明区旅游局所有,同时高明区旅游局享有对相关作品的加工修改权。
5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
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高明区旅游局。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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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1.投稿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旅游局投稿邮箱:2482713819@qq.com

2.  邮寄: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88号,高明区旅游局,收件人:高明旅游口号征集办公室,邮编:528500。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旅游宣传标语征集”字样。

3.微信公众平台:请关注“文化高明”后,在对话框输入“标语”关键字可进入征集页面,或者下方菜单“活动资讯”子栏目“旅游形象标语征集”进入征集页面填写提交作品。(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也可以哟!)

4.咨询热线:张小姐:0757-88881287

征集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日24:00时(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评委会在收到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本后将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评选及奖励

1
本次征集活动由高明区旅游局全程负责组织实施,评审计分将采用微信公众号“文化高明”网络投票评选(30%)和专家评选(7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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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奖20名,并在其中评选一名作为采用奖。直接获得采用奖者,奖金10000元;其余入围奖各奖1000元,同时给予所有获奖者颁发证书。如果没有直接产生采用奖,主办方可在入围奖作品中酌情筛选并邀请专家进行加工修改。凡原作品被加工修改后采用的入围奖者,可额外获取3000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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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结果将分别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高明电视台“文化高明”栏目和“文化高明”微信公众号公布。
作品评审时间
    2016年11月2日-11月15日
公布时间
 2016年12月1日
(旅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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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原文”也可进入标语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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