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和时间
1、作者对象:扬州籍或在扬州工作学习的专业和业余作者,或以扬州题材为创作主题的外地作者。
2、征稿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二、征集要求
1、作品形式:适合扬州地方艺术院团舞台演出的扬剧、淮剧、木偶剧、扬州曲艺、歌剧、舞剧、音乐剧等大戏(含曲艺中篇)或小戏(小品)新创剧本。
2、题材不限,鼓励现实题材、扬州元素题材创作。
3、凡已公开发表、上演或参加过有关评奖活动并获奖,以及由其它文艺作品移植、改编且未取得授权的剧本,不在评奖范围。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合作作品,参评者须为第一作者,并取得其他作者的书面授权。
三、征集方式
1、参评作品需提供打印稿一式三份,并附500字以内故事梗概和作者简介,挂号邮寄扬州市文广新局剧目工作室(江苏省扬州市汶河北路29号地税大楼3楼,邮编225006),并发送电子版至zhugaizhi@126.com。联系人:管艳;电话:0514-87348881。参评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2、参评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信封和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标明“2016扬州市剧本征集”字样。
四、评审原则
扬州市文广新局将聘请省、市知名剧作家、导演、戏剧评论家等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五、奖项设置
1、大戏(含曲艺中篇)、小戏(小品),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2、大戏(含曲艺中篇)剧本一等奖奖金50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0元,三等奖奖金5000元,优秀奖1000元;小戏(小品)剧本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500元。以上奖励税费自理。
3、等次奖作品将优先在扬州市文广新局《绿杨》刊登,并向相关剧团推荐。
六、相关说明
1、坚决杜绝模仿、抄袭、剽窃、移植、擅自改编等现象。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发放的奖金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如因投稿人的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投稿人应向征集单位负赔偿及法律责任等。
2、等次奖作品知识产权归扬州市文广新局与作者共有。等次奖作品的首演权及改编权属扬州市文广新局及所推荐的各专业剧团,首演权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无扬州市文广新局书面许可,不得参加其他评奖,亦不得由非指定剧团排演。未获奖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3、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者均视为承认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文广新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