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推进广西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生态农业建设,推动广西农业经济进一步快速发展设立的农业发展平台企业,于2016年2月26日注册成立,是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也是唯一一家从事农产品主营业务的公司。公司拥有4家控股参股企业,分别为桂林天湖泉水有限公司、桂林爱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龙州北部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广西甘蔗生产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桂林天湖泉水有限公司主营生产销售桶装瓶装天然泉水;桂林爱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营农产品精深加工,主要有全粉类(紫薯、马铃薯、荔浦芋头、马蹄)、速冻类(马蹄、芒果)、罐头类(荔枝、马蹄、黄桃)等;广西龙州北部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主营种植销售食用菌(秀珍菇、猪肚菇、黑皮鸡枞菇、银耳);广西甘蔗生产服务有限公司主营甘蔗“双高”基地建设、机械化收割、大数据建设等。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各个企业的产品,以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铸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系列农产品及其精深加工产品,经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商标名称、标识及产品广告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说明
(一)商标名称及标识。
(二)与商标名称及标识相适应的广告用语。
(三)商标名称、标识及产品广告词应用范围:一是包装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农产品,比如紫薯全粉、马蹄罐头、速冻芒果等。二是包装广西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产品,比如桂花糕、玉林富硒米、横县茉莉花茶等。
二、征集范围
面向集团内部系统员工(含控股参股企业)、专业广告公司、设计工作室、社会各界及对设计感兴趣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应征人。
三、商标标识及广告用语设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此次征集的商标、标识及广告用语,要突出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走进国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意图,能够突出农投集团农业发展公司振兴广西农业、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具有品牌效应。
2.商标由名称和图案组成,用于集体商标注册。名称可用汉字、拼音或英文,也可采用缩写方式。规格为:10*10cm。
3.商标名称和图案要求体现农业、农产品的特征,具有标识性,应适用于产业当前和今后涉及的产品与服务,并有助于建立和保持产品或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且入选商标名称、标志要能顺利通过商标注册查询。
4.应征者可提供1-2项设计方案,手绘、电脑制作皆可。
(二)分项要求
1.商标名称独特、新颖、流畅、大气,且寓意深刻、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感。
2.商标图案清晰、明快、简洁,色彩搭配适当、醒目,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便于识别和记忆,视觉冲击力强,易于推广传播,且便于在各种载体介质上应用。
3.广告用语能贴切表达企业文化理念,体现企业实力和品牌优势。
4.广告用语字数控制在20个汉字以内,有良好的亲和力,贴近消费者、有感召力、言简意赅、通俗易记。
(三)其他要求
1.商标与征集的广告用语在内容上相互联系,并具逻辑性。
2.应征作品须附上创意文案说明,创意文案要求简明、扼要,还需要注明适用商标注册类别,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设计稿要求工整清晰、色彩鲜明,须注明标准色。
4.所有参与应征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四、参与方式
(一)直接面交。
(二)邮寄信函。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农投大厦13楼1308室项目管理部。联系人:胡家森,联系电话:0771—2798456,邮编:532200,信封上请注明“商标征集”或“广告用语征集”字样。
(三)发送电子邮件。
电子信箱:gxntnfaq@163.com。
五、投稿截止日期
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邮寄截止日期以当日邮局邮戳为准,直接面交至项目管理部或发送电子邮件的以当日下午17时整为准。
六、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收集到的产品商标、标识及配套广告用语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金如下:
(一)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含税)。
(二)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含税)。
(三)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含税)。
七、组织领导
本次征集活动由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为加强对征集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征集活动组委会,组织对应征作品评选等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征集活动组委会
组 长:何 忠(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邓 斌(副总经理)、叶龙刚(副总经理)、 陈东飞(副总经理)
成 员:谢巧斌(办公室主任)、农海新(企划发展部经理)、岑小梅(项目管理部经理)、詹红枫(财务部经理)
(二)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岑小梅(兼任)
成 员:刘文娟、蒋龙金、王国芬、谢敬强、黄丹萍、胡家森、农锋昌、张 璐、关浩中、甘 柑、黄旭华、黄丽香
办公室设在公司项目管理部。
(三) 评审委员会
评委由组委会部分成员及聘请专业公司相关专家组成。
八、权属说明
(一)中奖作品的著作权、版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人所有。
(二)应征者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应征作品为独立完成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设计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原创作者自负。
(三)2018年10月30日前出评审结果,中奖结果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到个人。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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