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道路、楼宇是学校物质环境的主要组成部分,道路、楼宇名称是体现学校文化底蕴、办学特色与育人理念的有效载体,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我校新校区各项基础建设已接近尾声,为了进一步丰富学校人文内涵,提升校园文化的向心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现面向全体师生、历届校友征集新校区楼宇和道路名称,欢迎各位师生、广大校友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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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16栋楼宇、2个广场和12条主干道路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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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名原则
(1)传承性: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历史底蕴、办学特色、校训精神等。
(2)发展性:契合学校未来建设、发展的需要,反映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追求、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
(3)适用性:切合新校区的定位和规划以及校园道路、建筑物的功能和生态风格,区位感强,具有传播效应。
(4)系统性:立足于新校区的自然与人文特色,注意名称的关联性,要形成统一的风格。
(5)文化性:格调高雅,具有美好寓意和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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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名要求
(1)遵循国家法律和有关建筑物、道路、景观的命名规定,符合社会公德。
(2)对所命名称涵义进行简明阐释,要求意义指向明确,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
(3)字面平正通达,易识、易记、易诵。
(4)所有名称成套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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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格式
作者及联系方式
命名对象
命名
释义
教学大楼①②③
综合楼
培训中心①②
实训大楼
演艺中心
体育馆(风雨操场)
学前教育专业实训中心
食堂
学生宿舍楼①②③④⑤
道路ABCD
道路EFGH
道路IJKL
道路MNOP
休闲广场
集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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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日期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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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地址
应征方案以电子文稿方式发送至邮箱 248479710@qq.com
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命名应征”字样及应征者姓名”(如“命名应征-杨小盟”)。
联系电话:宣传科 0731-22288067 王老师:1537733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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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及奖励办法
(1)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认真评选,拟评选出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一等奖4名(奖金5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2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100元)。
(2)命名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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