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贵阳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试点城市宣传标志(LOGO)”。
一、征集时间
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应征。
三、征集要求
1、征集作品应结合贵阳市历史文化、人文特点,体现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宗旨、原则和内涵,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等意识。
2、LOGO设计简洁、大气,主题突出,色彩明快、协调,构思新颖,内涵丰富,辨识度高。充分考虑标志延展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LOGO设计应提供有彩色和黑白图形设计的原创作品,设计标准为分辨率300ppi以上矢量图,宽、高尺寸不低于2500像素、颜色模式为CMYK。同时,应附有300字左右的设计创意说明。
4、LOGO用电子文件AI/EPS、JPG格式投稿,投稿时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参数;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相应的LOGO设计原稿。标语用WORD格式投稿。
5、投稿作品需注明作者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6、作品不得涉及版权、署名权、著作权等问题,不能与其它城市宣传语雷同,若作品版权发生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评比办法
市食品安全办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遴选。最终确定贵阳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志(LOGO),评选结果将择期向社会公布。
五、奖励标准
此次征集最终确定1个宣传标志(LOGO),最终评定一名获奖人员,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六、征集途径
应征者需要将征集作品和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y7987327@163.com,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贵阳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试点城市宣传标志(LOGO)”字样。联系电话:0851-85285045。
七、声明
1、请自留底稿。
2、如作品内容雷同,按投稿参与时间先后,取最早投稿作品参评。
3、入选作品所有权归市食品安全办所有,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加工修改,入围作品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示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
贵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http://gyfda.gygov.gov.cn/art/2016/8/15/art_455_52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