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叶之缘文化传播公司面向全社会征集一组中华鲟“江离”(“江离”相关信息见公众号往期内容)动漫形象,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办方:
湖北·宜昌叶之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评审:
叶之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三、作品要求:
1、以中华鲟“江离”为主题,设计动漫形象。设计作品要能直接体现或易于联想到中华鲟“江离”。
2、要能体现中华鲟江离的特色及文化内涵,贴合广大市民(不仅限于儿童)爱好,让人印象深刻,同时具有表情、漫画、视频、公仔玩具等周边制作的延展性。
3、参赛作品可有多个,包括主形象(江离)、次要形象(江离的族类)。参赛者需绘制每个动漫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并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
4、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5、作品必须为彩色,风格不限、类型不限,作品要求一定要原创,不能复制、抄袭、转载他人作品,不能带有色情、暴力、政治类等敏感物,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6、每个动漫形象尺寸不小于140mm×203 mm;电子参赛稿件画幅尺寸不低于210mm×297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颜色模式为CMYK,存储格式为jpg/psd/png/bmp/tif。参赛者需保留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
7、参赛者投稿需统一格式:
(1)成组展示动漫形象,并分幅展示每个动漫形象的三视图,标明动漫形象名字,在三视图中需标明该形象各部位的尺寸及比例。
(2)对每个形象须作简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创意灵感来源,设计元素、角色性格,设计理念,创意概念,设计寓意,相关可应用的用途等)。
(3)参赛者需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笔名、联系电话、QQ等,需加微信15310018175,并关注“叶之缘信息传媒”公众号。
(4)参赛作品通过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邮箱:339487519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江离动漫形象设计”。
(5)本次征集不接受纸质投稿。
(6)不符合参赛投稿标准的作品,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不另行通知参赛者。
四、评选标准:
1、美观性:形象积极健康,造型生动活泼,易于记忆,印象深刻。
2、品牌性:充分体现江离的性格特点、文化内涵等。
3、应用性:形象的可延伸性及应用性较强。
五、评选规则:
对于征集到的作品,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应征作品如无法获得评委组认可,评选奖项可空缺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叶之缘公司所有)。
六、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
2、结果公示时间:2018年12月31日
3、若有效投稿低于50件,投稿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酌情后延。
七、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4、前30名参赛者将收到叶之缘送出的精美纪念品。
注: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八、作者享有的权利:
1、后期周边产品开发优先参与,享受相应权利,如动画片、动漫电影等的署名权等。
2、获奖者有机会获得叶之缘公司在各新闻媒体的免费宣传。
3、获奖者将获得叶之缘公司组织的不定期品牌推广、采风考察等活动邀请。
九、版权归属:
1、最终获奖作品的完整版权由叶之缘公司所有,作者需协助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及《原创承诺书》(附后)。叶之缘公司将享有对相应创意创意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及其它相关全部权益,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次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2、其余未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及用于市场活动的权利,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主办方如需对该作品进行开发、生产、销售等商业用途,需取得作者书面许可,并向作者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3、主办方对本次全部参赛作品拥有展示、报道、宣传的权利。
4、主办方在合法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参赛须知:
1.获奖通知将在评选结束后第一时间通过叶之缘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并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获奖邮箱,或通过获奖者手机通知,请确保参赛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