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汕头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提升“信用汕头”的知名度和公信力,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信用汕头”网站标识(LOGO),现将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信用汕头”网站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一)标识作品应内涵丰富,能体现“信用汕头”的主旨,突出汕头城市底蕴、文化特色以及诚信文明的重要性。作品要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富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辨识度,适合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的宣传和传播)。
(二)标识应征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文件必须为RGB模式的JPG或PNG格式;图片分辨率必须大于780*420像素;投稿作品需附上作品名称、作品创意介绍(200字左右)。请作者务必保留分辨率至少为300dpi或者矢量的原始设计图,以便主办方用于各大宣传活动。
四、应征需知
(一)提交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否则作品视为无效),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对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由作者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需提交的资料请以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stsxy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信用汕头标识征集+个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投稿人可提交多个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标明作者姓名,附加设计说明书。
(四)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创人的身份投稿。
(五)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下午5时,逾期作品不予列入评比,具体截止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共评选8个获奖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评选结果将在“信用汕头”网站公布,并发布获奖作品信息。
六、作品权属
获奖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七、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办,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754-88658082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