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土面也称“缙云索面”“缙云爽面”。“缙云土面”历史悠久、世代传承、久负盛名,为缙云民间一大著名特产,现已被评为“浙江省名小吃”,并被列入“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做大做强缙云土面产业,全力将其打造成为我县促进农民增收的“新引擎”,在消费者心中烙印下“缙云自古美食”的印象,形成具有缙云区域特质的饮食品牌,特面向全市征集缙云土面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缙云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12月中旬前公布评选结果并函告作者。
三、活动内容
(一)参赛要求
可以单位、公司名义参加,也可以个人名义参加。
(二)设计要求:
1、LOGO设计简单时尚、有特色、有创意,蕴含缙云历史积淀,体现缙云黄帝文化、旅游文化及缙云地方特色。
2、LOGO要求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3、LOGO设计应以图形为主,亦可是图文结合的形式;
4、参加比赛的作品后都需附有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
5、LOGO文本,电子版和手绘版皆可;
6、要求作品简洁明了,富有寓意,有一定深度,创意性,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
(三)投稿方式:
1、电脑制图:将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和LOGO图片(包括.jpg或.png图片及.psd格式源文件)压缩打包。.psd文件要求尽量保留制作的各图层,长宽不应小于10cm*10cm。统一发送至邮箱:529875411@qq.com。
2、手工制作:可选择手绘图案或者手工制作模型,然后用数码相机拍下清晰完整的正视图像连同参赛作品报名表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529875411@qq.com。
3、同时提供文本稿件:在A4纸上制作,一式三份;邮寄地址:缙云县农村工作办公室烧饼办;邮编:321400
注:请在邮件主题注明“缙云土面LOGO”字样,并注明作者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
(四)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由主办方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一个征用作品,征用作品奖金6000元,并提供关于该LOGO的设计原文件(psd,eps,cdr文件格式)。
(五)注意事项:
1、获奖设计人不得将自己的设计方案另投他处;
2、设计稿获奖并支付奖金后,其全部权利归缙云农村工作办公室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除奖金外,不再付给设计者任何费用。设计人不再有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3、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请参赛者保留原件;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缙云县农村工作办公室所有。咨询电话:0578—3147115。
(缙云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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