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优秀导游词征集活动启示
深入挖掘盘点、宣传佳木斯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全面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佳木斯旅游业的新变化、新面貌,整合规范导游词,提升导游讲解和服务水平,引领旅游消费,增强旅游产品吸引力和城市知名度,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快又好发展。
一、主办单位
佳木斯市旅游局二、征稿内容
以佳木斯历史文化为核心,以自然和人文景观为重点,深入挖掘、生动描述佳木斯城市形象、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环境特色,全面展现佳木斯城市品位和旅游发展成果。
(一)佳木斯市情、城乡面貌及旅游业整体情况介绍,合理组合佳木斯地理、气候、历史、经济、人文、民俗、饮食、特产等方面要素;
(二)佳木斯市著名景区、森林公园、博物馆、动植物园、特色饮食、特产、重要历史文物、建筑设施等,可选择一个景区或单独一个景点、景观;
(三)佳木斯民俗文化、历史文化、民间传说等鲜为人知或有开发价值的题材。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及各景区景点广泛征集,热衷于佳木斯旅游事业、关心支持佳木斯发展的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安排
1、征集: 2016年11月 17日至2016年12月5日
2、评奖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12月9日
投稿方式
凡参赛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佳木斯市旅游局,[url=]或将电子版发入jmslyjxck@163.com[/url] 邮箱(电子稿件证明“导游词征集大赛”字样)。
联系人:张秋梅 联系电话:0454--8242243
参选作品应注明是以个人、联名或是集体创作,同时标注详细联系方式。
五、征集要求
导游词应包括:开头语、基本情况、发展历史及形成过程,有直接关系的重要人物与历史事件等内容以及结束语。每篇导游词一般不超过3000字。
1、参选作品应内容科学、准确,文字简洁、明快、口语化,易于讲明并推广;
2、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语言表述生动、流畅、优美,力求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相统一;
3、符合导游词的格式和语言特点,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具有愉悦身心、增长知识、丰富阅历、陶冶情操的效果。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分初审、初评、终评三个阶段,由来自佳木斯市旅游学校 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家评出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各200元。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并将获奖作品编印成册。
七、大赛其他注意事项
1、凡上报参赛作品,即代表大会拥有作品使用权。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文稿进行编辑整合或摘录引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时间,不支付除奖金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权益均归佳木斯市旅游局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2、凡参赛作品必须是规定时间内作品,历年老作品不参与大赛评选,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过的原创作品。
3、投稿入围作品若出现利益选材、引用文献或稿内容相近等现象,组委会将参照投稿日期先后作为最终评审结果。
4、征文文责自负。投稿人承诺其投稿件没有健儿他人菱权的行为,如果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侵权责任,佳木斯市旅游局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说明内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佳木斯市旅游局。
附件下载: 链接:http://www.jms.gov.cn/html/dept_ ... 21479346108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