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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南丹征集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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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911    更新时间:2019-04-28    截止日期:2019-05-23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公共品牌建设,提升县域一、二、三产业优质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让更多县域产品走上电商发展的快车道,按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关于建设“县域公共品牌”的要求,打造全国知名的县域公共品牌,推动县域公共品牌活动深入人心,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图形。
一、征集时间
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23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一)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图形应以南丹县人文历史地理结合县内各类产业为主体,能够充分体现南丹特色,形象生动、结构简洁;寓意深刻、主题鲜明、内涵丰富。
公共品牌名称必须包含“南”和“丹”这两个字(如“南国丹品”“瑶乡南丹”等),总字数不超过5个字并简明阐述寓意。(本条举例的“南国丹品”、“瑶乡南丹”不得作为名称文字作品参加征集,但可设计图形参加。)
若出现重复的品牌名称或图形,以投稿先者优先。

(二)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图形主要应用于南丹县各类产业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涵盖商标分类45个类别),比如县域农林渔牧业产品、加工品、包装、民族工艺品、民族服饰、旅游产品、文化产品等。
(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并具有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除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外,并追回所获奖金。
(四)应征作品分为两类:一是仅有公共品牌名称文字或图形的单一作品;二是包含公共品牌名称文字和图形的组合作品。在报送作品时,必须提供作品相关设计依据及简要说明。
(五)县域公共品牌名称文字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图形或组合作品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使用。每位应征者最多可提交3个作品。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六)应征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等)请另附word文档说明,与作品一同打包发至投稿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公共品牌征集(应征者姓名),如:公共品牌征集(张三)。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征集到的作品,将由南丹县商务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选出10个作品作为入围备选作品(单一类5个、组合类5个)。

(二)人气评估:将入围作品通过网络公示,由广大网友对各入围作品进行人气评估,人气指数作为终审参考条件之一。

(三)终审:由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评审出最终作品,最终审定作品只确定1个。

(四)发布:入围作品和最终审定作品均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有关官方媒体公示。
五、奖励设置
(一)入围作品:每个奖励500元。
(二)最终审定作品:单一类作品(仅文字或图形)的奖励3000元,组合作品的奖励8000元。
六、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swj7238566@126.com
邮寄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街21号,南丹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778—7232514
联系人:张春林,电话:18077800679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由南丹县人民政府主办,南丹县商务局承办,负责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图形的征集、评选和发布。
(二)本次活动中的公共品牌入围作品和最终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推广和使用,也可以授权县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乡镇、村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使用(县域公共品牌管理和使用办法另行规定)。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应征者领取的奖励资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三)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因邮寄或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的所有约定。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县人民政府,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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