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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关于征集舟曲县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广告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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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742    更新时间:2019-07-11    截止日期:2019-07-20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与旅游产品市场竞争力,有效提升我县中药材、山野菜、小杂粮、腊肉、花椒、核桃、从岭藏鸡、土蜂蜜等农特产品及旅游产品品牌影响力及销售规模,扩大我县农特产品及旅游产品对外宣传力度,打造在全国叫的响的全县域、全产业链县域公共品牌,按照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建设“县域公共品牌”的需求,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舟曲县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广告语。
一、活动组委会组成单位
牵头单位:舟曲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舟曲县县委宣传部、舟曲县团县委、舟曲县农业农村局、舟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舟曲县融媒体中心。
二、征集要求 
1.通过县域品牌建设的意义、内涵特征分析,结合舟曲县特有的资源优势,将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特色养殖业、旅游业相结合,县域品牌命名应能综合体现舟曲现有产业、企业、产品或服务及品牌集体行为,代表舟曲产品和服务的主体和形象,突出舟曲县的产业特色,这种特色是区隔其他县域的,是不可以被模仿和复制的。县域公共品牌名称要求简洁明朗并阐述寓意,品牌名称不超过6个字,建议使用4字命名(例如:泉城舟曲、花开舟曲、云涧舟曲等)。广告语要能简洁明朗,体现县域公共品牌的内涵,若出现重复的品牌名称及广告语,以投稿作品时间优先者为主。

2.所征集到的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广告语主要应用于舟曲县农产品、农产品加工品、销售品、包装、产品小礼品及电子商务宣传等方面。

3.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严禁剽窃、抄袭,严禁网上下载。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如奖金已兑现,须追回奖金。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4.所有投稿作品一经入选,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被评定入选的作品,征集单位有权通过任何形式进行推广和使用,也可以授权县内所有乡镇、村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使用。

5.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6.在报送品牌名称广告语时,应提供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及广告语相关设计依据及说明(即县域公共品牌品牌内涵及释义),且不少于800字,并备注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此作为奖励依据。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组织等均可参加。

四、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15天: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20日

五、投稿方式

报送地址:舟曲县商务局(舟曲县政府统办楼3楼)

联系电话:15394005823

              18729318730
电子邮箱:x15394005823@163.com

六、评选程序

征集到的作品,将由舟曲县县域公共品牌征集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在投稿作品中评选出最佳作品一个。

七、奖励设置

所投稿品牌名称及广告语一经征用奖励3000元。未经征用的作品不予奖励。
     舟曲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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