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兴城市委《关于印发〈开展“兴城精神”提炼培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委办发〔2019〕126号)文件精神,推动“兴城精神”群众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委宣传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兴城精神”表述语及其内涵解读。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
二、征集要求
1. “兴城精神”表述语要彰显兴城地域文化、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和市情特色。
2. 要充分体现兴城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优秀品质以及科学的发展理念,使之成为激励全市人民热爱兴城、建设兴城、奉献兴城的共同理念和精神动力。
3. 要充分考虑群众的认可度和传播的广泛性,充分体现人文精神。内涵丰富,言简意赅,语言平实,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兴城精神”字数固定为8字。
4. 对所提出的“兴城精神”表述语的内涵要附有30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征集方式
1. 信函邮寄至:中共兴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兴海南街137—1号 兴城市委办公楼510室) ,信封注明“兴城精神表述语应征稿件”字样,邮编:125100。
2. 电子邮件(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cwmb2008@163.com,主题注明“兴城精神表述语应征稿件”字样。
3. 联系电话:0429—5811510。
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稿件恕不退还,敬请自留底稿。
四、奖励办法
活动将评出入围奖20名,奖励人民币500元,最终被确定为“兴城精神”的作品(来稿无需修改),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五、几点说明
1.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3. 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4. 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兴城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兴城市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