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文学奖”是宁波市文联会同宁波市作家协会设立的文学类常设性奖项,两年一届,用来奖掖两年内宁波本地作家创作的优秀文学作品。在第一届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现决定开展第二届“宁波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对象:凡户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或在本市工作5年以上的作家创作的文艺作品均在参评范围,市作协主席团成员不参评。
2、参评作品: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发表、出版部门正式出版的作品(一书一号的丛书可以单本著作申报),或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宣传文化系统和作家协会主办的文学性评奖中获奖的优秀文学作品。
3、已在历届“宁波文学奖”评奖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评。
4、非原创作品、非法出版物,不得参评。
二、奖项设置:
1、成就奖(不超过1个),授予曾获得省级以上文学奖项,对宁波文学事业作出过重大贡献,年龄在75周岁(1945年6月30日前出生)以上的老作家。由宁波市作家协会主席团推荐,原则上按3:1的比例进入终评。
2、作品类(不超过9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发表的优秀文学作品,原则上按2:1的比例进入终评。已获得省级以上常设性奖项、“宁波文艺奖”和第一届“宁波文学奖”的作品不列入评选范围。同等质量,优先考虑未获第一届“宁波文学奖”作家的作品。
3、以上两类奖项不重叠获奖,参评作品的获奖数量按照其质量决定。
三、参评方式:
1、填写“宁波文学奖”申报表及承诺书。
2、出版物的封面和版权页,或刊发样刊的目录页(拍照即可)
3、作品的电子版全文。
4、申报人的户籍(社保)。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zy315100@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宁波文学奖”字样。
具体要求为:投稿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写作投稿助手,及时了解赛事和征稿最新动态进展。
四、截止时间:
1、2020年8月30日前,申请人向宁波市作家协会提出申请。
2、2020年10月10日前,宁波市作家协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作品进行初评、终评,市文联监审组对重点环节实施监督。
宁波市作家协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