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开始啦!
在你心中哪句话最能代表屏山?
屏山县宣传语征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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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屏山城市形象宣传语,入选宣传语将广泛用于城市形象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宣传载体和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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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独立创作能力的个人、集体及企业、单位均可投稿参加。
征集报名表格请点击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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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0年8月4日至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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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一)准确把握屏山历史文化底蕴和现实时代特征,密切联系屏山市民精神气质,充分体现屏山的区域特色、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产业优势和发展历程等,提炼出城市鲜明的个性特征。
(二)宣传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要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昂扬向上、催人奋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具有较强的宣传效果,引导外界全面准确地了解屏山、感知屏山、宣传屏山。
(三)如遇相同(相近)宣传语,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表意准确、文字精炼、言辞大气、韵味传神、响亮有力,易懂易记、便于传播、便于普及,控制在15字以内。对所提炼“屏山城市形象宣传语”的涵义要附注释和创意说明,表述方式要简练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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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程序
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征集活动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遴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作品,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投票及公示。最终结合评审委员会投票情况和公开投票结果,对应征作品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推荐使用作品。
(二)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立奖项与奖励如下:对社会各界征集入围的10条“屏山城市形象宣传语”予以奖励,每条奖励3000元,最终形象宣传语被原文采用作为“屏山城市形象宣传语”的作品,再给予20000元奖励,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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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原则
(一)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作品及所附说明材料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投稿邮箱:434978878@qq.com,联系电话:15559759356。邮件主题请注明“屏山城市形象宣传语征集作品”。投稿人不限地域、性别、年龄等因素,采取自愿参与的形式,作品署名可以是组织或个人。投稿人需在报送作品同时备注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络地址及原创声明,若是以组织或集体投稿的,请注明组织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和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投稿人已明确并认可活动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发表、使用或修改该作品,除奖金外不再另付稿酬和使用费用。如征集作品出现抄袭现象或引起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稿人如在创作或投稿过程中产生任何费用均由投稿人自理,获奖作品投稿人所得奖金如产生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四)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及应征作品均视为自动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安排及规则。
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
屏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