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庄重文中国非虚构文学奖”
评奖公告
“庄重文中国非虚构文学奖”承继“庄重文文学奖”而来。“庄重文文学奖”由已故香港著名爱国人士、原庄士集团主席庄重文先生于1987年倡议出资设立。现庄士集团名誉主席庄绍绥先生倡议出资复办文学奖项,并将奖励范围定为 “中国非虚构文学”。本奖由香港庄士集团出资设立,由暨南大学中国报告文学研究院主办,旨在奖励优秀突出的非虚构文学作家和评论家,推动和繁荣当代中国非虚构文学创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一、指导思想
“庄重文中国非虚构文学奖”的评选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遵循文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坚持非虚构写作规律、正确的思想性、突出的文学艺术性的原则下,评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非虚构文学作品和评论。
二、评选范围
1、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中国(包括港澳台)和海外的华人创作的非虚构文学原创作品,包括纪实文学、报告文学、传记、口述史等,以及相关理论作品。作品需公开发表或出版。
2、多卷本作品,应在全部作品出版结束后方可参评。
3、目前只对用汉语写作、发表、出版或已经翻译为汉语的作品进行评选。
三、评选标准
1、 作品应倡导爱国主义,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
2、作品应坚持时代性、思想性、纪实性和文学性的统一。倡导积极向上的精神,深入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反映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华民族勤劳奋斗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品质。
3、入选者应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潜质。
4、鼓励研究中国非虚构文学的相关理论作品。
四、评奖机构
1、由主办单位聘请中国作家协会、暨南大学、庄士集团三方相关人士组成组织委员会,负责该奖的总体组织工作。
2、由主办单位聘请著名作家、评论家、编辑、学者等有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该奖的具体评选工作。
3、由主办单位设立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事务工作。
五、评奖程序
1、作品提名。主办单位于评奖年度发出评奖通知,推荐方按要求填写《首届“庄重文中国非虚构文学奖”申报表》。提名方式和数量如下:
①三名评委会成员联名,可提名2到3部(篇);
②向各出版社和期刊社征集作品,每单位2到3部(篇);
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台地区)作家协会,每单位可提名1部(篇);
④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台地区)报告文学学会,每单位可提名1部(篇)
2、评奖过程。分资格审核、初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①资格审核
由评奖办公室负责。按照评选标准对参选作品进行资格审核。
②初评
初选评委会,共6人。参选作品分为2组,每组请3位评委进行百分制打分,按照平均分排名,每组推出8部(篇)作品。共推出16部(篇)初选作品。
③终评
终选评委会,共11人。采取会议讨论和无计名投票方式,每位评委推选5部(篇)作品,得票高者当选。共推出5部(篇)终选作品。由5名评委分别为获奖作品中的一部(篇)撰写颁奖词。
3、颁奖典礼。评选结果由主办单位统一发布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每部(篇)作品奖金10万元。
六、评奖要求
1、为确保评奖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庄重文中国非虚构文学奖”实行评委名单和评语公开制度。评委会对获奖作品给出评语,于颁奖时公布。
2、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一旦发现,有关评委或评奖工作人员的资格即被取消,有关参评者的参评资格也予取消。
3、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成员本人参评,或与参评者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如直系亲属等),应主动回避:或退出评委会,或退出参评。
七、联络方式
申请者需提交参选作品原件5部(篇)和电子版,并填写申报表,收稿截止时间是2020年12月31日。参评材料请邮寄至以下地址,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
复制该链接在浏览器打开,文内可下载申报表:http://news.jnu.edu.cn/jnyw/yw/2020/08/27/16594746993.html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文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王伏玲
邮箱:zzwj2020@sina.com
联系方式:020-85220198
邮编:510632
暨南大学中国报告文学研究院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