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镇(区)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统一形象标识,经研究,滨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向社会征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识LOGO图标。
一、作品要求
1.LOGO图标要充分体现滨海县的独特地域特色和人文历史文化内涵,符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
2.LOGO图标要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以达到“见标识即知基层综合性文化广电服务中心”之效果,利于推广应用。
3.LOGO图标应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人将LOGO图标以及设计者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到24845999@qq.com,或将纸质材料寄到江苏省滨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江苏省滨海县港城路666号,滨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科。
邮编:224500。
联系电话:0515-80860686。
截稿时间:2017年2月5日。
2.投稿人需提供与LOGO相协调的 “××(镇区名称)文化广电服务中心、××村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字体及其色彩搭配。
3.所有参赛作品应附有作品创意理念的文字说明。
三、评选方式
1.滨海县文广新局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设计方案作两轮评选。第一轮评选5个设计方案作为入围方案。第二轮评选1个设计方案作为终审采用方案。
2.对终审采用的设计方案,将通过相关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四、奖项设置
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
中选作品奖:1名,奖金:5000元。
五、知识产权说明
1.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滨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计者不得再使用于其它地方,所有获奖作品设计人员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2.入围获奖作品应提供完整的、可用的AI、CDR、PSD等格式矢量图形及源文件,标明标准色值,注明各部分比例、尺寸、颜色、字体。应为平面形式。并且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能进行修改、排版和印刷;
3.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滨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滨海县文广新局
二○一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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