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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泉州市妇女儿童法治微电影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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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086    更新时间:2017-01-22    截止日期:2017-04-20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七五”普法的重要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充分发挥法治微电影作品在普法中的作用,推动法治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妇女儿童法制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我市特开展妇女儿童法治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活动进程

微剧本征集阶段:

2017年2月16日—4月20日

微剧本评选阶段:

2017年4月21日—4月30日

微电影摄制阶段:

2017年5月1日—6月30日

微电影评选阶段:

2017年7月1日—7月15日

网络展播阶段:

2017年7月16日—12月30日

征集内容

微剧本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的内容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


2、以“七五”普法和《泉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少年儿童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婚姻家庭关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治生活”的方方面面。故事性强,结构清晰,内容完整。


3、剧本字数应在3000字以内,在拍摄上要具有可操作性。凡大纲、素材、创意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接受。


4、应征作品均须是未拍摄过、没有版权争议的作品。


5、改编作品必须随稿附上原作者授权书复印件。


微电影征集要求


1、遵循剧本内容进行拍摄制作,要求故事完整连贯,线索清晰明了,剧情安排巧妙,内容充实、突出主题,有戏剧性或留有悬念。


2、拍摄的取景,角度,编排等,要求突出泉州地域特色,画面美观生动、清晰、构图合理、镜头稳定,要求色彩搭配协调。


3、演员配合度高,演技,表演真实,符合角色性格。人物刻画特点鲜明,即具有共性,也具有个性,给人以深刻印象,能引起观众共鸣。


4、作品的语音效果,包括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要求配音优美,与画面协调同步,搭配清晰,对应题材,能够渲染表现微电影的主题,升华内容。


5、作品原则上片长不超过15分钟,特别优秀可以不受此限制,但最长不得超过20分钟。


征集范围

 

微剧本征集范围


立足泉州,面向全国,所有致力于影视剧创作或文学爱好者的个人和集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微电影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所有微电影创作者、视频爱好者(单位、团队)均可参加。


2、组委会提供拍摄制作的剧本,允许摄制单位对剧本进行改编。


3、摄制单位亦可自行编剧拍摄,影片名称可自由拟定,类型、风格、题材不限,但作品必须与活动主题相符。


奖项设置


微剧本奖项:


大赛评选产生

一等奖: 3名 各发给证书及5000元奖金

二等奖: 5名 各发给证书及3000元奖金

三等奖: 5名 各发给证书及1000元奖金

优秀奖: 若干名 各发给证书及奖品


微电影奖项:


大赛评选产生

金奖: 2名 各发给证书及20000元奖金

银奖: 3名 各发给证书及8000元奖金

铜奖: 5名 各发给证书及3000元奖金

优秀奖: 若干名 各发给证书及奖品


单位组织奖:


3名 发给证书


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妇联妇儿工委办)


               地址:东海行政中心A幢585


               联系人:黄雪春


               电话:28282202


               作品征集办公室(泉州文化产业网)


               地址:泉秀路领show天地E座401


               联系人:陈永艺


               电话:13905959921


               邮箱:cyy4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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