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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关于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 LOGO标识征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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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336    更新时间:2017-02-08    截止日期:2017-03-08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日前,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全市打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过得好”的梦想港湾、事业港湾、生活港湾。为增强泉州人才“港湾计划”的辨识度、认知度,扩大对外影响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LOGO标识。

一、征集内容

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LOGO标识

二、主办单位

1. 主办单位: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协办单位: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

三、征集时间及范围

1. 活动征集时间:2016年2月8日– 2016年3月8日。

2. 活动征集范围:集体和个人均可应征投稿。

四、征集要求

1.LOGO标识需主题鲜明,体现人才“港湾计划”精神内涵,展示泉州求贤若渴、海纳百川、惜才如金的诚意,凸显泉州打造人才港湾的决心。

2. LOGO标识应外形简洁,创意新颖,寓意深刻,辨识度高,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尽可能体现中英文名称。

3.LOGO标识的应用性要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资料、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国际性人才交流活动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4.LOGO标识应是投稿者原创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的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抄袭,并附上文字说明。

五、投稿方式

1.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投稿。投稿邮箱为:22285692@163.com(联系电话:22285692,联系人:谢松根),请在邮件主题注明“LOGO征集+投稿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如:“LOGO征集+张三+13811112222”。

2.请将投稿人基本信息写在正文中:个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号码;企业组织投稿注明企业全称、地址、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非中国国籍的国际友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地址、护照号码。

3.LOGO标识的投稿作品以TIF或JPG格式提交,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提供矢量图。作品文字说明以word格式。请将投稿作品和作品文字说明以打包的形式作为附件。

六、组织评审

3月15日前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优胜奖1名、优秀创作奖2名,并分别给予3万元、5000元奖励,并颁发相应证书。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须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如因投稿涉及侵犯第三人权益,由此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概由投稿人自负,概与主办方无关。

2.所有参加活动的稿件,创作人自留底稿。所有稿件主办方留作参考,概不退还,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均属征集单位;主办方对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恕不承担任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责任。

3.应征者提交时请填写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电子稿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齐全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imestamp=1486531048&ver=1&signature=n4o616FoDj46Mmk2YUvoH76EkpbNjxYG-flsGmf6hBn8Hk-oxJLv5a-t7dHSDd1Yf0zbl7R3QfJHlzNY-363VOjygwwi2yHVJxibdedc3Ccie5rSwRXrYYrXvkwDWp1ZjQk0PcJCA1vyYBbpf99vcfA92pm4Vb08WlYABxwQk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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