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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LOGO设计方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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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29    更新时间:2017-02-08    截止日期:2017-03-31
  为提升公司对外宣传形象,丰富企业文化内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司LOGO设计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汝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独立设立的(国有)法人机构。公司成立于2014年08月13日,注册资本金1亿元,是经汝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集企业管理咨询、投融资为一体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经营范围

  以自由资金对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进行投资与管理;土地整理与开发;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企业进行金融业务流程、金融知识流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三、设计要求

  1、设计核心思想:绿色、发展、和谐、国有和产业集聚区。
  2、简洁、大方、美观,具有独创性、显著性和时代感。易于识别与传播,有利于品牌文化的传播和宣传。
  3、LOGO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可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可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品及办公用品的印刷,适合各种材质制作。
  4、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
  5、在国际分类的所有商品和服务项目上均可注册。

  四、投稿要求

  1、作品设计稿须提供彩色打印版(手绘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彩色稿以A4纸打印或手绘,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格式PSD、AI、JPG、CDR,请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设计作品要附上标志构思、设计理念、创意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可附基础应用效果图。
  3、投稿人机构或个人不限,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4、应征稿件恕不退还,请设计者自备底稿。

  五、设计制作费用

  我公司在投标的设计作品中评选中标作品壹件,将给予稿酬人民币3000元。

  六、特别说明

  1、所设计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为第一次发布。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被我公司选取为中标及优秀设计作品,由我公司支付设计制作费后,即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再向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投稿者需签署《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LOGO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附件一),连同投稿作品一同寄送。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所有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七、投稿方式

  1、电子投稿:邮箱:rzsctgs@163.com
  2、应征作品以挂号邮寄或者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至征集单位,信件投稿请在信封左上角表明“产投logo征集”字样。送达时间以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所在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主;当面交付送达的以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签收时间为准。

  地址:汝州市产业集聚区霍阳大道一号院四楼综合管理部
  邮编:467500
  联系人:刘先生 15903752061 0375-3332967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附件一:

  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LOGO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本人作为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LOGO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已经完全了解并同意《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LOGO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参加LOGO征集活动,并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提交的应征作品是本人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独立创造完成的原创作品。
  本人确认,应征作品不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或者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的作品,亦不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他人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如应征作品属于前款规定的侵权作品,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在签署本承诺书之前,本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布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下同)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应征作品。

  三、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本人除向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提交应征作品外,将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本应征作品,亦不会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使用本应征作品。

  四、本人确认应征作品是受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而创作的,一旦入选被使用并支付本人设计制作费后,该作品的著作权归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独家享有。本人充分认识到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外),包括但不限于:(一)发表权;(二)修改权;(三)保护作品完整权;(四)复制权;(五)发行权;(六)出租权;(七)展览权;(八)表演权;(九)放映权;(十)广播权;(十一)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二)摄制权;(十三)改编权;(十四)翻译权;(十五)汇编权;(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本人确认,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有权以任何方式形式前款规定的各项著作权,亦有权许可他人行使或全部/部分转让前款第(四)项至第(十六)项规定的权利。

  六、本人同意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使用入选作品时,可以不指明该作品的名称和作者。

  七、本人同意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对入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本人的同意。

  八、本人同意,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入选作品,未经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包括本人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应征作品。

  九、本人确认,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十、本人确认,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除支付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奖金外,将不再向本人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十一、本人充分认识到,本人向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应征作品将不退稿,包括本人被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取消应征资格的情况下。

  十二、本人同意,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LOGO征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征集公告》、本承诺书等)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本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人都不会撤销本承诺书。



  承诺人(承诺机构)签名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http://bbs.tianya.cn/post-362-1128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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