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形象标识(区徽)设计方案。
关心自然保护工作,爱护生态环境的设计单位和个人均可按要求参加。
1、以“大美兴凯湖”为设计核心,突出体现兴凯湖自然保护区湖泊-森林-湿地独特的生态类型和特征。
2、整个设计方案要求形象生动、结构简洁、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可观性,适合在各种媒体、宣传印刷品及其他需要标识符号的不同领域中使用。
3、形象标识(区徽)设计方案为(1)计算机制作的高解像素效果图(设计主体分辨率不得低于1200×1200,格式为jpg或psd);(2)手工绘制(设计主体尺寸不得小于150mm×150mm)。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设计方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4、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设计方案需同时提供设计释义,释义要求简明扼要、字数在500字以内。
5、最终入选设计方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1、设计方需填写《应征者信息表》①,与作品一同通过邮局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若作品得以征用,设计方需按要求将该作品的原始稿和电子版交给征用单位。没有提供《应征者信息表》的应征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2、投稿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形象标识(区徽)征集电子邮箱:zrbhqlinglan@126.com
寄送地址:黑龙江省密山市密山镇学府街161号
(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李进玲收
邮政编码:158300 联系电话:0467-6135009 6135011
4、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
1、由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从中选出五个入围方案,并在五个入围方案中决定一个最终录用的设计方案,入选结果将在保护区官网上进行公示。
2、奖励办法:本次征集活动共选出5套方案作为入围作品,其中入围作品四名,奖金每名人民币1千元,最终录用奖一名,奖金人民币1万元。五名入围者发放兴凯湖自然保护区名誉宣传员证书(集体创作的只限一人),凭借证书可终身享受兴凯湖自然保护区各景点免费参观。
3、奖金领取方式:获奖设计方需在得到获奖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按投稿时填写的机构名称或身份证号,将有效证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保护区,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奖金。
4、获奖单位或个人设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设计单位或者个人承担,主办方概不负责。
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选用(含入围作品)的设计方案,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财产权)全部无偿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设计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设计方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计方任何报酬和费用。
附件①:《创作者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