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活动方案
火把节作为彝族最盛大、最隆重的节日,不仅是彝族人民祭祀祖先,祈求风调雨顺的方式,也是彝族人民展示民族独特风俗、艺术、信仰和情感的舞台。为进一步打造“晴隆彝族火把节”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晴隆彝族火把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决定组织开展“晴隆第十四届彝族火把节”文旅短视频大赛,现制定相关规则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探索彝晴——我心中的火把节
二、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二十四道拐旅游集团
三、活动内容
1.作品采编和发布时间
2024年6月1日—7月19日
2.数据统计及评选时间
2024年7月20日—7月24日
3.颁奖时间
2024年7月29日
4.颁奖地点
阿妹戚托咪咕广场
5.参赛对象
全国网络人士,广大网友、短视频爱好者。
6.拍摄地点
晴隆县境内
7.作品要求及参赛规则
(1)内容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围绕“晴隆县第十四届彝族火把节”文化活动,以展示晴隆民族风俗、人文特色、地方美食等晴隆旅游美好体验为主要内容,进行短视频创作发布,不断提升晴隆第十四届彝族火把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避免影响推送视频传播效果,报送视频须为原创,利用多段视频素材的,需再加工、剪辑合成后报送。
(2)格式要求:MP4格式,15秒以上,画面、声音清晰,音乐合成恰当,图像连贯,编辑完整。不限制横竖屏。
(3)作品发布平台:抖音。
(4)参与方式:
一是作品需添加话题“#晴隆彝族火把节”,未添加话题参赛作品无效;
二是参与共创,原则上参赛账号粉丝数大于1万的,在发布作品时直接申请与官方抖音号“翠华晴隆”共创,工作人员将择优同意(因其他原因未接受共创,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审核后进行“报名成功”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粉丝数小于1万的参赛账号,需填表申请共创的作品不能提前发布,先填写共创申请表,同原视频(mp4格式)一起发送至邮箱qlyzhbj 163.com,申请由官方抖音号“翠华晴隆”发起共创(申请表见附件1),工作人员将对内容进行审核,择优邀请共创,(因其他原因不便由官方媒体发起共创,且符合报名条件的,需将发布的账号和作品截图发送至邮箱,经审核后收到“可自行发布”回复,即报名成功,发布时添加#晴隆彝族火把节话题,并 翠华晴隆即可。)
注意:一个抖音号可以发布多个带话题的作品,但只能报送一条作品参赛;
(5)报送信息:所有参赛人员需在2024年7月20日前将原视频、作品浏览量截图、参赛承诺书等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qlyzhbj 163.com,邮件发送主题格式为“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抖音号”。未发送浏览量截图和参赛信息的视为放弃。
(6)其他要求:报送视频不得对特定企业进行直接宣传,不得压印制作有关单位LOGO,请勿在视频内添加任何与表达内容无关的文字,包括署名。
(7)评选标准:视频浏览量。(评选后进入前三名的作品,需登录发布作品的抖音账号现场查验数据,现场查验地点:晴隆县融媒体中心)
(8)奖励标准:
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每人1万元;
三等级3名,奖金每人5000元;
优秀奖24名,奖金每人1000元。
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将颁发“晴隆县旅游推荐官”聘书。
四、其他福利
1.短视频大赛获奖人员享受晴隆二十四道拐、阿妹戚托小镇景区免门票免车票福利(2024年7月30日-12月31日);
2.惊喜抽不停:只要在抖音发布了火把节相关作品并添加话题“#晴隆彝族火把节”的用户,均可在此次火把节活动期间(2024年7月26日-7月29日)到阿妹戚托小镇活动现场参与抽奖。
奖项数量:30人
中奖福利:中奖人员享受晴隆二十四道拐、阿妹戚托小镇景区免门票、免车票福利(2024年7月30日-12月31日)。
3.所有参与短视频大赛的用户(即抖音作品#晴隆彝族火把节的用户)发布关于二十四道拐短视频的,即可享受二十四道拐景区免门票、观光车对折福利。(2024年6月1日-7月24日)
五、注意事项
1.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品背景音乐、配乐、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保证上传的短视频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2.获奖的短视频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在官方宣传场景和平台上免费剪辑、播放使用。
3.低俗、庸俗、媚俗的视频内容,主办方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取消其参赛资格。
4.作者要服从当地安保工作要求和落实好个人安全防护。
5.所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6.活动相关事宜咨询:罗潇潇
附件1:作品共创申请表
附件1:
作品共创申请表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参赛账号
平台粉丝量
作品名称
是否申请共创
是£否£
本人承诺报名材料及相关参赛材料内容皆为原创、完全真实、准确,如因材料真实性问题造成任何不良后果,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来源:县委宣传部
编辑:陈维维
责编:文森
编审:杨浩
投稿邮箱:ql76133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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