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州先锋”微信公众号视觉形象标志
征 集 启 事
为进一步拓展党建宣传和党员教育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创办了“眉州先锋”微信公众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眉州先锋”微信公众号视觉形象标志。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体现眉山人文历史、发展现状等独有元素,并与“眉州先锋”寓意及内涵相符。
(二)作品应体现组织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这一特性。
(三)作品应在体现东坡故里和眉山组工特点基础上,巧妙融入公道正派、甘于奉献、乐为人梯等组工精神。
(四)作品应构思精巧、稳重大气、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个性特征和视觉冲击力、艺术感染力,便于记忆和推广,易于公众接受。
二、征集方式
应征作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寄送。
(一)邮箱地址
1006332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标志征集”)。
(二)投稿须知
1.投稿时请附寄设计方案的创意说明(300字内)、作者姓名、作者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视觉形象标志投稿作品采用电子文稿形式,作品不小于 30cm×30cm,电子文稿采用jpg格式,不低于1500*1200像素。
3.允许一人投多个设计方案。
4.如果出现相同的应征方案,则以收件时间先后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5.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咨询电话
028-38168062、028-38165206。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0: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评奖办法
(一)评审方式
本次活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征集时间截止后,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二)采用奖励
标志一经采用,奖励中选作品设计者奖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结果揭晓
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公开发布并及时通知获奖者本人。
五、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启事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的,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投稿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除可获得规定的奖励外,仅可保留署名权。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四)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启事的所有约定。
(五)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六、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4日
http://www.mshw.net/2017/gonggao_0314/83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