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妈祖圣地 美丽莆田”旅游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打造莆田旅游品牌,方便游客通过认识莆田旅游标识产生畅游莆田的欲望,莆田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妈祖圣地 美丽莆田”旅游标识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4月1日-2017年5月31日
二、作品要求
1、标识设计方案包括图形LOGO和中英文“妈祖圣地 美丽莆田”文字。
2、标识设计突出“妈祖圣地 美丽莆田”主题内容和旅游的要素。
3、标识应特征明显、易于识别、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三、投稿方法
1、每位投稿人提交的设计方案不超过2种。
2、设计方案应提供彩色图稿及创意说明,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3、单位、作者介绍及联系方式(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身份证号)请在创意说明文件中注明。
4、设计方案电子版本应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LOGO图形的长、宽均不小于1200像素,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设计图稿及创意说明的文件名格式为:“***(单位+作者姓名)作品”、创意说明文件名请用“***(单位+作者姓名)创意说明”。
5、纸质版投稿地址及收件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1号楼,莆田市旅游局 市场开发科收,信封上请注明“莆田旅游标识征集”。
电子版投稿邮箱:ptly0594@163.com
四、评选及奖项
在征集期结束后,莆田市旅游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选出1件设计方案作为我市“妈祖圣地 美丽莆田”旅游标识(LOGO)使用,并向获选投稿人颁发奖金 5 万元(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评选结果将在“莆田市旅游局”网站公布。
五、特别提示
1、参与投稿应征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含有违反公序良俗内容,否则由投稿单位、投稿人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莆田市旅游局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索已发奖金。
3、投稿人同意将投稿作品除人身权之外的其他所有著作权无偿转让给莆田市旅游局,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旅游局。
5、投稿人应征投稿即视为同意上述征集评选办法及提示内容。
六、联系电话 0594-2680701
http://www.putian.gov.cn/ztzl/lygg/lydt/201704/t20170401_524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