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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遵义十大名酒” 整体形象标志(LOGO)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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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8204    更新时间:2017-04-17    截止日期:2017-04-30

为展示遵义白酒产区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扩大“遵义十大名酒”的品牌影响力,首届“遵义十大名酒”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遵义十大名酒”整体形象标志(LOGO)。


征集内容

“遵义十大名酒”整体形象标志(LOGO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可对LOGO进行以下优化:标志及标志创意说明,标志墨稿,标志反白效果图,标志标准化制图,标志方格坐标制图,标志特定色彩效果展示,标准色设计)。


征集背景

为培育和壮大遵义白酒优势品牌,树立行业典范,搭建遵义白酒对外品牌整体形象,加强遵义名优白酒的整体宣传推介,全面提升“中国酱香•赤水河谷”、“醉美遵义”等地域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更好地推动遵义白酒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遵义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遵义十大名酒”评选活动。


应征资格

面向全国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征集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30日(应征作品以寄出邮戳及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评选时间:2017年5月1日-5日

公布时间:2017年5月8日


奖项设置

入选奖:一件,奖金人民币60000,颁发荣誉证书

提名奖:五件,奖金人民币6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五件,奖金人民币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公示公众号:“遵义杂志社”、“酒业通讯社”

获奖作品公示同时,组委会电话通知中奖人。以上奖金,均由获奖人自缴税金。


组织机构

主管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中共遵义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

承办单位:遵义杂志社  遵义市酒业协会


评选办法

作品征集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平面设计专家和酒产业、酒文化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候选入围作品若干;候选入围作品通过“遵义杂志社”微信平台进行展示和公开投票,产生十件入围作品。

专家评审团再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五件提名奖和一件入选奖进行公示、公布和奖励。

活动主办方对本评比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设计要求

1. 设计应形式简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易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


2. 内容样式富有创意及意义,具有遵义白酒产区的酒文化元素;具有酿酒业特殊的专业、文化、历史元素;能够体现遵义特色及“遵义十大名酒”形象;


3. 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具有个性鲜明、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便于识别、记忆,有利于引导、宣传品牌文化;


4. 应用性强,可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车辆车身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


5.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设计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入选奖作品,应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符合商标注册的相关要求。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6. 需能体现“遵义十大名酒”整体形象的品牌形象,同时LOGO需具备良好的延展性,使设计更具有感染力和传播力。


作品提交及要求

1. 作品发送至邮箱:2928366485@qq.com,请作者务必保留分辨率至少为300dpi或者矢量的原始设计图,以便主办方用于各类宣传活动。


2. 作品图片必须为RGB模式的JPG或PNG格式。


3. 作品图片宽度不小于500px,高度不限。


4. 提供作者(或创作团队)简介、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5. 发稿注明:“遵义十大名酒”整体形象LOGO投稿——(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 原创声明: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是作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最后获得奖项的作品,保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征集活动的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征集作品的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征集活动的主办方并由主办方授权遵义市酒业协会注册、使用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征集活动的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3. 作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征集的作品,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联系方式

电 话:085127657059    18908522007

联系人:潘义军

邮 箱:29283664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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