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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水泊梁山风景区面向社会征集旅游形象宣传语及形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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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622    更新时间:2017-05-02    截止日期:2017-06-30

    水泊梁山风景区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梁山县境内,是中国古典文学名著《水浒传》故事的真实发生地。水泊梁山风景区现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森林公园、省级地质公园。2016年,水泊梁山风景区被列为“好客山东”山东文化旅游目的地线路—水浒之旅的核心景区。


    为进一步提升水泊梁山风景区知名度,推动梁山旅游发展,水泊梁山风景区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景区“旅游形象广告语”和“水泊梁山风景区旅游标识图案”作品。


一、征集内容

    水泊梁山风景区旅游形象广告语、水泊梁山旅游标识图案即旅游产品LOGO。

二、征集要求

    1.广告语及标识要充分反映水泊梁山风景区的地域文化和景区特色,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内涵丰富,感染力强;

    2.广告语内容积极向上,语言简洁,朗朗上口,便于口头传诵和旅游宣传使用;

    3.标识构图新颖,易于识别,具有亲和力,可适合平面宣传和多种场合上使用;图案清晰、简洁,色彩搭配适当,文字、符号组合协调统一,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

    4.应征稿件须附详细创意和设计说明,对标识和图文符号做出解释。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人可提交多个方案,应征稿件统一为A4规格,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标识(会徽)设计需彩色图案一份。

    2.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作品应为原创作品。

四、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五、奖励办法

    由水泊梁山风景区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10名,奖励水泊梁山风景区门票5张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注意事项

    1.征稿日期:2017年5月1日—2017年6月30日(截稿时间最晚为6月30日24点,邮寄作品以邮戳时间为准)。

    2.邮寄投稿: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越山南路36号水泊梁山风景区营销中心,邮编272600。

    3.网上投稿:邮箱为951527542@qq.com,标识图形作品采用jpg和psd文件格式,分辨率300dpi。来稿请注明作者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4.联系人:李来安马鲁

    5.联系电话:0537-73290174009969108

七、特别声明

    1.所有稿件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梁山县旅游总公司拥有对稿件进行修改、完善的权力;

    3.投稿人保证所投稿件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投稿人负责,梁山县旅游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被选中的设计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梁山县旅游总公司所有,其它任何人或单位未经授权不能擅自使用该标的图案或实物;

    5.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水泊梁山风景区标识征集公告的内容;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梁山县旅游总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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