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是《芦笙恋歌》诞生的地方,是世界拉祜之根,千年古茶之源,有着灿烂的文化、悠久的历史、古老的风情、美丽的风光。为进一步做好澜沧形象宣传,充分展示美丽澜沧形象,进一步扩大澜沧的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形象宣传口号。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要求
作品要文字精炼,简洁规范,内涵丰富,具有独特的标识意义和持久生命力,符合当今澜沧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既通俗易懂、利于口碑流传,又利于媒体和社会传播,能被国内外旅游者、投资者和全县各族人民广泛认同,作品字数为8个字。
二、评选方法
征集到的澜沧形象宣传口号作品,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形象宣传口号征集领导小组评选出5件优秀作品入围,并在媒体进行公布,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评选出1件作品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形象宣传口号。
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5月16日在澜沧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拉祜澜沧”、澜沧信息网公布。
三、奖励标准
在5件入围作品中评定1件作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形象宣传口号,奖励3000元;其余4件入围作品,每件奖励600元。
四、参与方式
(一)信件报送
邮寄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委宣传部。(请在信封外注明“澜沧形象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邮 编:665699 电话:0879-7232354
联系人:张 华 李 凡
(二)网络报送
作品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至澜沧县委宣传部邮箱:lcxwxcbwxk@163.com,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澜沧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五、征稿截止日期
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5日止。
六、声明
1、所有参赛者均需认真填写《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形象宣传口号征集表》,请登录澜沧信息网http://www.pelcxxw.cn/公告通知专栏下载。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若作品内容雷同,按参与先后取最前
者参评。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选用作品的修改、使用等著作权均归中共澜沧县委宣传部所有。
3、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澜沧县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澜沧县委宣传部
2017年5月1日
附:www.pelcxxw.cn/UpLoadFiles/File/2017-05-04/A3U3YLH4YR澜沧形象口号征集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