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略阳县委宣传部
关于有奖征集略阳城市宣传口号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党委,县级机关党委(党组),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县群团党组织,驻略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略阳城市形象,提高略阳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略阳城市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须紧扣略阳发展定位、文化特质,能够反映略阳优势、特色和品位,并体现独特性、差异性,能够成为略阳的理念识别;
2.作品形式、文体不限,语句要优美流畅、琅琅上口,文字要精炼、简明、易记,字数一般不超过16字;
3.作品须格调健康向上,易于传播推广;
4.作品须具有原创性,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5.提供500字以内的说明和阐述。
四、投稿方式
1.信件邮寄:可将应征作品邮寄到中共略阳县委宣传部综合科。邮编:724300;
2.电话传真投稿:0916-4822355;
3.电子邮件:可将参赛作品发至邮箱:vlueyang@qq.com
4.手机短信投稿:请直接编辑短信“宣传口号+姓名”发送至13429766292即可;
5.手机微信投稿:请直接编辑微信“宣传口号+姓名”发送至“略阳发布”“微略阳”公众号;
6.联系人:汤晓燕,电话0916-2998507。
五、评选办法
1.作品征集结束后,由县委宣传部抽选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按征集要求评议,推荐初评作品;
2.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评出入围作品。同时,对入围作品将在“略阳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作者10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
六、相关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采用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
3.投稿请注明“略阳城市宣传口号”字样,作品如有雷同,以最先送达者为准;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作品不退稿,凡投稿均视为认可本说明。
例如:
#略阳城市宣传口号征集#【实干之地 大兴之州】略阳自西汉元鼎年间划定行政区域以来,至今已足2100余年,其古名甚丰,其中“兴州”名头最盛。略阳历史上曾饱受战祸和自然灾害之苦,但每遇困苦,略阳人都能绝地而起,乘势而上谋求发展。近年来,略阳县委、县政府先后经历5.12地震和经济下滑的种种考验,提出了三个略阳建设的宏伟蓝图。目前,全县上下正凝心聚力,致力追赶超越,打造经济建设的全新高地。(略阳县委宣传部 王伟 1377284××××)
中共略阳县委宣传部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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