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将于2017年10月在枣庄市文体中心举行,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届市运会会徽、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公告如下:
一、创作原则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2.应征作品应符合“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宗旨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内涵,充分体现“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紧扣“健康中国”的时代特征。
3.应征作品的设计内涵要求健康、活泼,主题突出,能传递出新颖的艺术形式和积极向上的社会正能量。
4.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枣庄独特的文化底蕴,融入“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的人文理念,具有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感染力。
5.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市运会和其他各级体育赛事的会徽、吉祥物、宣传口号。
6.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创意独特,线条流畅,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有一定的构成规则;设计语言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要易于制作,具备一定的商业开发价值。
2.作品能够在多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会徽、吉祥物作品设计内容包括名称、意图、颜色、寓意说明;宣传口号不仅征集口号内容,还要求设计成艺术字体,具有动感和美感。作品须黑色或白色底版装饰。
4.吉祥物设计作品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及背面图。设计形象可以是动物、植物、人物等卡通形象,也可根据第九届市运会所设定的比赛项目设计不同的形态延展;吉祥物命名恰当,简洁上口。
5.应征作品都要提供纸质彩稿(最多不超过4色)和文字说明2份、电子稿(JPEG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1份。
三、征集时间
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25日18时。
四、奖励办法
应征作品将由专家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产生,终评结果报大会组委会审定通过。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
1.一等奖各1件,即作为本届市运会特定标志性作品。会徽、吉祥物一等奖颁发奖金5000元和荣誉证书;宣传口号一等奖颁发奖金3000元和荣誉证书。
2.二等奖各2件,会徽、吉祥物二等奖颁发奖金2500元和荣誉证书;宣传口号二等奖颁发奖金1500元和荣誉证书。
3.入围奖各3件,颁发奖金500元和荣誉证书。
五、投稿方法
1.应征者于2017年5月25日18时前报送作品(以邮戳为准)到枣庄市体育局人事科。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须注明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电话、邮箱,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设计稿件为A4彩色稿(电脑绘制)。
3.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4.作品一经采用,其版权、使用权、修改权归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
5.作品提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或发生的损毁、丢失情况,责任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421号;邮编:277800
联系人:张芯铭
联系电话:0632-8059216;传真:0632-3311315
电子邮箱:zzstyjrsk@163.com
枣庄市第九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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