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及中国抗日战争“七七事变”八十周年,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举办普通话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自即日起开始征集投稿作品啦!
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也为各位对中华诗词怀有兴趣的同学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空间。优秀作品不仅有可能得到丰富的奖励,还有可能在《中华诗词》《语言文字报》等权威媒体上刊发。
活动时间
截稿时间:2017年7月31日
评审阶段:2017年8月
公示阶段:2017年9月
作品展示活动:2017年9月-12月
投稿事项
(一)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长律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古体诗: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3.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二)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以内。
(三)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四)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投稿一律采用网站投稿方式,咨询电话和邮箱不接受投稿。投稿网址:2017.zhs.edu.cn。
奖励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任何报名和参赛费,并给予优秀作品一定的奖励。拟设:
一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人民币300元
优秀奖100名,奖金人民币100元
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用于奖励学校或其他集体组织投稿的单位。
(二)由本次活动组委会邀请诗词、音韵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网络等进行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主办单位为所有优秀获奖作品和作者颁发证书。优秀作品将通过《中华诗词》《语言文字报》及有关网站刊发。
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中华诗词学会主办,由中华诗词学会学术部承办,江苏省语言能力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www.edu.cn)协办,由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咨询电话:010-66097122,010-66092215,010-66156739
咨询邮箱:wenzichu@moe.edu.cn
以下划重点!!
本次活动2015级、2016级本科生每班至少1人参加。稿件请于6月1日之前附上年级、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先发至日语系朗诵队公邮:bfsulsd@163.com。(稿件发送后静待朗诵队后续通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