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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第三届福建省“启明”儿童文学双年榜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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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798    更新时间:2017-06-17    截止日期:2017-07-15

福建省“启明”儿童文学双年榜,系福建省“启明”儿童文学奖的延续与拓展。由福建省作家协会与福建省耕读书院引进社会力量联合设立,两年一评,旨在更广泛深入地挖掘优秀儿童文学作品,为儿童文学创作者和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与交流的平台。现将第三届福建省“启明”儿童文学双年榜(2015-2016年度)征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体裁
小说、童话、散文、诗歌(含散文诗)
二、参评标准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主旋律和多样化的统一,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特点,做到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和教育性相统一,适应不同年龄层次少年儿童的欣赏需求,讲究质量,倡导精品意识。
三、榜项设置及奖励方式
(一)成人组
金榜作品1篇(部),奖金10000元;入榜作品5篇(部),奖金各3000元;提名作品10篇(部),奖金各1000元。每位获奖者将另外获得价值300元的图书。
(二)少儿组
金榜作品1篇(部),奖金3000元;入榜作品5篇(部),奖金各1000元;提名作品10篇(部),奖金各500元。每位获奖者将另外获得价值300元的图书。
(三)优秀组织奖(指导奖)
主要针对学校、社团、媒体及指导老师、作家、负责人等,名额3个,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奖牌。每位获奖者将另外获得价值500元的图书。
最终入榜名单将在《福建文学》、《读写》杂志、福建文艺网、“福建作家”微信公众号、“福建省耕读书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四、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成人组
1.在闽工作、学习、生活的文学创作者。
2.2015年至2016年在国家正式批准出版发行的地市级及以上刊物或报纸上发表的儿童文学作品(以发表时间为准),或在国内各正式出版社(港、澳、台地区除外)出版发行的儿童文学单行本或作品集中的单篇儿童文学作品(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均可参加评选。
(二)少儿组
1.在闽学习、生活的文学创作者,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作品不限发表与否。
五、投稿方式
1.于2017年7月15日(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或快递至评奖办公室:①申报表(在福建文艺网下载)一份;②符合评选要求的参评作品一式15份(单行本或作品集须提供原件;单篇作品须提供至少一份原件,其余若提供复印件需附刊物封面及目录);③作者身份证明一份(福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福建户籍、在福建工作生活的作者提供居住证、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④有效的书面签名,承诺若抄袭盗用他人作品愿承担相关责任。
2.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省作协征稿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启明儿童文学榜+参评组别+作者姓名。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作协,邮编:350025
联系人:张枚,电话:0591-83712797
电子邮箱:fjzxzw@163.com
附件:福建省“启明”儿童文学双年榜参评表
福建省作家协会
福建省耕读书院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福建省“启明”儿童文学双年榜参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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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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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出版时间
内容提要
获奖情况
初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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