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目的
涠洲岛是中国最年轻的火山岛,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独具魅力的自然景观和多元融合的特色文化,吸引了众多游客。近年来,涠洲岛不断加快旅游业发展,提升旅游综合服务质量,2015年涠洲岛旅游区被批准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2016年被国家海洋局评为中国“十大美丽海岛”。为全面提升涠洲岛旅游形象,提高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丰富涠洲岛旅游文化内涵,特面向社会征集“涠洲岛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
二征集内容
1.涠洲岛旅游形象LOGO
2.涠洲岛旅游宣传口号
三征集日期
1.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2.投稿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23时59分
3.评选公布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30日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五征集要求
1.形象LOGO、宣传口号的设计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能够充分反映涠洲岛旅游特色。
2.易于传播,应用性强,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形象LOGO作品采用CMYK色彩模式,提交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以及效果图(JPG格式),分辨率300dpi,设计尺寸为A4纸大小,作品配写500字以内文字说明,阐述形象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宣传口号作品和创意文案说明均为word格式文件,宣传口号以8个字或10个字为宜。
六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需注明“涠洲岛旅游形象LOGO、宣传口号”和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bh3992701@126.com
联系电话:0779-2663951
联系人:黄浩
七评选程序
征集活动结束后,将邀请旅游、文化部门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选定若干入围作品,最终以投票形式确定一件当选作品作为涠洲岛旅游形象LOGO标识和宣传口号。当选作品作者与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签订LOGO、口号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评选结果在涠洲岛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公布。
八奖励办法
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分开设奖项:一等奖各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名;入围奖各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优秀奖各20名,奖励涠洲岛国家火山地质公园门票1张。
九特别声明
1.应征稿件必须原创,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对获奖的作品,视为活动组织方委托创作的作品,活动组织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及该作品为标识的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3.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件发出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作品制作费和考察等费用自理。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6.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7.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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