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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形象标识LOGO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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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59    更新时间:2017-07-15    截止日期:2017-09-10
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
 
    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农文旅)成立于2016年10月11日,农文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的方针政策,实行“一委多园”管理,下辖:夏同龢状元文化产业园、乌卡坪蓝莓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乌羊麻嘎尤苗寨大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区、药谷江村大健康康体医药文化区、麻江国家农业公园等五个园区,农文旅旨在组建运营服务总公司负责制的工作架构,以达到集市场化、科学化、信息化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新路径。
    为更好的宣传推介各园区,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个园区标志(LOGO),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1. 夏同龢状元文化产业园LOGO;
2. 蓝梦谷大健康有机蓝莓生产区LOGO;
3. 乌羊麻嘎尤苗寨大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区LOGO;
4. 药谷江村大健康康体医药文化区LOGO;
5. 麻江国家农业公园LOGO。
二、征集时间
2017年7月——2017年9月
三、征集单位
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外机构与个人均可参与。
五、设计要求
1.每一个设计的LOGO要融合并符合麻江各个园区的规划、立意,能体现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现代高效农业园区改革创新试验和城乡统筹样板区的总体定位和“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的层次布局。
2.创意要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具有非常高的文化品味。
3.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
4.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稿。(文件后缀名格式为ai、cdr、PSD、稿子绘图,可应用于建筑物外观、各类广告、宣传印制品、办公用品和纪念品等。并能在不同尺寸的宣传品上清晰实现。
5.作品必须是彩色原稿件,每幅作品需要提交大小两张图(120px*120px、420px*420px),同时提供准确的CMYK色值。并附带2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
六、投稿方式
1.提供电子投稿,邮件请发至专用邮箱2234572365@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标明“麻江农文旅标识logo征集”字样,也可以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参与。 
2.纸稿请寄:贵州省麻江县官井大道群众工作服务中心二楼,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邮政编码:557600。请在信封上标明“麻江农文旅标识logo征集”字样。
    (注:以上两种方式任选一种一次投出,不可重复投稿,投稿截稿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
七、参赛规则
    应征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会因知识产权等权利向征集人主张权利,应征者须另附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八、评审办法
    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于2017年9月底前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选中的作品将在麻江政务网、蓝莓麻江等网站、微信上公示7天, 2017年9月下旬公布获奖结果。
九、奖项设置
    每项征集内容,最终被采用的作品将各获人民币10000元的奖励,并颁发证书。另设各个项目入围奖各4名,每位奖励人民币2000元。
十、特别声明
1.作品人数不限,多人合作视为单位设计,但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我单位概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2.投稿人须保证对提供的作品有著作权,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3.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所有,双方签订正式的版权转让协议。作者不得将其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也不得向其它机构和个人转让,否则,全部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4.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邮箱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6.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同认可本声明内容,我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邮箱:920446601@qq.com
咨询电话:6223220、18585599855
 
 
http://www.majiang.gov.cn/xxgk/zdxxgk/zdxxgkzl/201707/t20170707_1908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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