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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标志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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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041    更新时间:2017-08-16    截止日期:2017-09-30
      为进一步提升长清旅游形象,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彰显山水游、文化游、乡村游的独特魅力,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旅游形象标志(LOGO),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
2、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标志(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组织
三、征集时间
1、征集阶段: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审核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5日
3、公布时间:2017年11月1日前
四、征集标准
(一)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
1、主题突出:准确把握长清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生态特色、旅游资源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的发展定位,突出山水、文化、乡村、养老养生等旅游主题。
2、文字凝炼: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文字简练(字数原则控制在12字以内),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便于宣传和推广。
(二)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标志(LOGO):
1、突出长清旅游特征元素,准确表达城市个性特质,展现独特的山水生态优势,彰显独具魅力的文化特色。
2、创意独特,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3、高雅美观,形式简洁,便于识别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五、作品设计要求
1、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以A4纸幅面附上宣传语和创意说明,阐述宣传语理念和含义,字数在500字以内。
2、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标志(LOGO):以 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120mm×120mm;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同时需附上设计说明(若同时提交配套的形象宣传语,可一并附上),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3、旅游形象标志(LOGO)获奖作品必须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六、作品送达方式
1、所有应征原始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均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2、电子邮件提交:请发送电子版至cq87200519@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长清旅游宣传口号或标志征集。
七、评选流程及奖项设置
1、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二等奖及优秀奖,在《新长清》报、长清电视台、长清旅游微信平台等媒体平台上公布。(请关注长清旅游微信公众号“jncqly,”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 作品中评出一等奖一名,奖金一万元;二等奖二名,各奖奖金二千元,优秀奖五名,每名奖励长清区景区门票5套(每套门票包括灵岩寺、五峰山、大峰山、莲台山、金港湾欢乐世界、济西湿地公园、龙凤庄园7个景区),对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
3、“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形象标识(LOGO)”作品中评出一等奖一名,奖金一万元;二等奖二名,各奖奖金二千元,优秀奖五名,每名奖励长清区景区门票5套(每套门票包括灵岩寺、五峰山、大峰山、莲台山、金港湾欢乐世界、济西湿地公园、龙凤庄园7个景区),对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 
八、特别声明
1、投稿者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无版权纠纷和侵害他人著作权或违反其它法律事宜,如有抄袭盗用等情况,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2、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品)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获奖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应征稿件因延误、误发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获奖作品出现相同内容,以先收到者为准。
4、参选作品一经递交,即视为投稿人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活动的相关规则。
5、征稿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开发建设和保护指挥部所有。
咨询电话:0531—87200517

济南市长清区旅游开发建设和保护指挥部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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